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侯友宜、主席朱立倫與民眾黨柯文哲於15日進行藍白合協商,期間講定6點協議,包括聯合政府席次分配,不過,柯事後認為這項協定恐違反「期約賄選」。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11/23)表示,台北地檢署已經受理相關提告,目前進入偵查程序已不便指手畫腳,至於是否構成法定要件,交由檢察官審查。
針對藍白4大巨頭15日協商講定6大合作共識,內容曝光後,有獨派團體認為,6大協議中的「聯合政府分配席次」,有「期約賄選」之慮,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因此17日便到台北地檢署提告4人。
蔡碧仲、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今日上午赴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接受質詢時,被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問。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說,柯文哲和侯友宜簽一個6點協議,可能事後有點反悔,他認為,柯文哲可能在簽署文件前,對《選罷法》不熟,為了合縱連橫才先簽下去,事後才覺得這是「不尋常的狀況」恐牽涉聯合政府席次分配,自認為是期約賄選,詢問法務部是否辦案子。另外,相較柯認為聯合政府是期約賄選,但如果相同情況出現在郭台銘身上,是否也會構成期約賄選?
鄭運鵬說,這起案件是當事人都認為是期約賄選,他擔憂若真的起訴的話,政治風暴影響太大,若後來無罪或不起訴,未來選舉各黨各派恐比照辦理,因此,法務部有慎重審理、建立相關脈絡樣態的必要。
蔡碧仲回應,這確實是具體個案,北檢已受理告發,不過針對已經進入偵查中的案件,法務部不便指手畫腳。
蔡碧仲指出,人事無窮、法令有限,但所謂「搓圓仔湯」,在實務上有很多狀況類型可討論,這次藍白合的共識很新穎,將交由檢察官謹慎地調查審理,屆時才會知道是否構成法定要件。
蔡碧仲強調,舉凡與選舉平台公開、公平、公正有關情事,有些案件地檢署已受理在案,承辦檢察官會詳細搜查任何網路情資、報紙等多方訊息,若有同案也會合併受理,若發現涉及賄選的案件,也會自動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