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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預算中心示警!政府舉債5.8兆 需41年才能還清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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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預算中心示警!政府舉債5.8兆 需41年才能還清
 
立法院預算中心示警,截至今年8月底止,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8780億元,需41年餘才能還清。圖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4日在立法院表決,退回行政院重編。(圖/報系資料照)

近年中央政府屢制定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立法院預算中心示警,2018至2023年度總預算雖有財政收支賸餘而未舉債,惟該期間特別預算舉借債務1.6兆元,被批評是總預算財政收支平衡假象,而截至今年8月底止,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8780億元,按2025年度債務償還預算數1415億元計算,在不增加債務前提下,需41年餘才能還清。

預算中心指出,近年中央政府屢制定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並多於條例中排除適用《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相關規範,且2001至2025年度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達3.3兆元,高於同期間總預算之3.1兆元,以致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快速攀升,恐易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另外,2025年度中央政府預計舉借債務數仍以特別預算為主,占69.48%,建議應審慎鬆綁財政紀律相關規範,以維財政健全。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說,民眾黨一直以來強調「財政紀律」,有兩條防線,一是《公債法》第5條第7項,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舉債額度不得超過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15%;二是排除《預算法》第23條,不能拿舉債和賒借當經常性支出,但這些都被《預算法》第38條第4款的空白授權繞過,也因此國會應盡速刪除空白預算授權,有計畫才有預算,並須謹慎評估計畫可行性,才能維持中央財政紀律。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表示,因資本門有自償性、經常門沒有自償性,本來《預算法》規定經常門不能夠舉債,但在特別預算這部分卻沒有相關規定,浮濫使用時,當然就會造成財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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