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因觸犯貪污等罪遭判刑定讞,傳出總統蔡英文有意在屆滿卸任前赦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為此於今(15)日排定專題報告,邀請法務部及司法院列席。面對朝野立委關切赦扁案議題,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法務部至今未收到正式轉令,總統府也並未指示研議特赦陳水扁,但依法規蔡英文未必要交法務部研議,後續蔡英文是否會直接宣布赦扁,法務部無法預測。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以「總統行使特赦後,該案未沒收之不法所得及停審未定讞案件之處理」為題,邀請法務部、司法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於質詢時,列出陳水扁捲入10大案,其中龍潭購地3億元收賄案、海角7億洗錢案、二次金改收元大2億元貪污案、陳敏薰買官1000萬元收賄案,目前進度為合併執行判刑20年定讞,保外就醫中,擬赦免;國務機要費1.5億元貪污案因除罪化免訴確定,侵占機密外交款3萬美元案則無罪確定。
綠委指特赦不影響贓款沒收 莊瑞雄高呼:我就是挺扁
鍾佳濱提到,陳水扁所涉入的10大案中,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收賄3億元及洗錢案,二審遭判18年;教唆馬永成、林德訓偽證罪案,二審無罪。但2案目前進度都在高等法案更一審停審中,而卸任後侵占1.7萬件密件公文案,及陳敏薰買官1000萬元洗錢案,進度則都在台北地方法院停審中;不過,目前停審案件不僅4起扁案,包括前總統馬英九三中案,現也處於實質停審的狀態,「大家都誤以為只有扁案停審,我們特赦會對停審產生效力,但其實沒有嘛!」
鍾佳濱指出,今天赦扁爭議的焦點,是特赦後犯罪所得是否應予以沒收,依照現行法規,沒收並非刑罰,只是對不法所得的財產秩序維護,因此無法透過特赦免除,免刑仍應沒收,而扁案目前該被收的不法所得,法務部都已沒收;他也舉出韓國的案例,前總統朴槿惠被特赦時,南韓法務部稱是為期待促成朝野理性與政治和解,赦免權是司法救濟外的政治途徑,應尊重總統職權,讓爭議回歸歷史評價。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說,特赦是總統職權,國會應予以尊重。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列出我國8次特赦紀錄,稱若從我國歷史來看,都是窮盡司法程序後,總統以自身高度與政治判斷行使特權,而若因特赦對象發生疑慮,就不是法律問題,因為這些都是政治判斷,社會如何非難、評價就是另一回事,但這不是總統特別大,而是憲法賦予的權力,「阿扁這個議題,我從來都不避諱,我就是挺扁,都認為要特赦,正反意見誰不知道會有,誰不知道社會上會有壓力跟衝擊?大家都知道啊!但就像阿扁講的,政治案件就是政治解決。」
藍委緊咬扁案3爭議:分期特赦、量身停審、保外就醫
不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綠委論述指扁案為政治案件,應透過赦免以政治解決,但扁案相關人物是否也能因此一併特赦?現在全國人民的關切,是蔡英文打算單獨赦免陳水扁,還是扁案的整個「貪污集團」,這些蔡英文與民進黨政府都應交代清楚;而蔡英文若想留下「赦免貪污總統」的紀錄,也由得民進黨政府,但停審的4起扁案,蔡英文無法特赦,難道是想「分期付款」留給準總統賴清德,等判刑確定再赦?尤其扁案問題不僅特赦,這起碼還是憲法賦予的職權,但陳水扁38次的保外就醫,以及法院的「量身停審」更是標準不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質問,司法院對停審中的扁案不斷宣稱此為審判核心,應由承審法官本於權責來判斷,但難道審判核心沒有界線、不需節制?且司法院明有頒布各級法院的實施要點,還訂定出法官的辦案期限,難道相關要點就沒有違憲、侵害到法官的審判獨立與審判核心?「陳水扁的案子有什麼例外的情形嗎?他的個案到底跟別的案有什麼不同?我必須要講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就涉及到大家對於司法的信任、公信力,大家到目前非常懷疑台灣的司法。」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直言,陳水扁未來若還要繼續延展保外就醫,與其繼續傷害司法公信力,還不如就讓總統背起政治責任進行特赦,「因為陳水扁的保外就醫就是讓人無法信服,我看起來也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不過,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強調,我國過往8次特赦紀錄中,被赦免的對象身上都已沒有背負其他司法案件,但陳水扁身上仍背負4起待審案件,也讓此次特赦的正當性備受質疑。
林思銘再指,過往8次獲赦對象,包括對政治犯特赦以達成社會和解、立下戰功者、價值理念衝突而不慎觸法者、族群或宗教信仰不同而觸法者,或是情輕法重量刑不符社會期待等,但陳水扁因貪污被判刑20年定讞,到底符合哪項理由或身分?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則直言,若貪污總統還能獲赦,對未來教育的影響會有多大?連總統都可以貪污,還有誰不可以貪污?司法天秤連禮義廉恥都講不出口、該講的話都不敢講,司法根本已死。
法務部稱未見轉令 司法院答詢頻跳針惹怒謝龍介
有關赦扁案,代表法務部列席的黃謀信今日答詢時數度說明,法務部至今未收到正式轉令,總統府也未指示研議特赦陳水扁,但依《赦免法》規定,總統未必要交法務部研議,僅是「得」交研議,依法是可以直接宣布赦免,且赦免是總統特別權力,就算法務部給予研議結論,也僅是提供參考,「我們法務部就是提供法律上、法制上的建議,法律規定怎麼做,那是一個狀態、一個事實。」
面對朝野立委的質詢,黃謀信表示,誰該被特赦或誰不該被特赦,依照憲法規定,這些都是總統的特權,法務部無法預判;他也說,犯罪所得既非主刑也非從刑,是特殊處分,不會被特赦效力所及,而陳水扁的案件,目前判決確定的罰金約2.5億元,都幾乎已執行完畢,扁案在國內外被凍結的資產,有部分是不動產,總計約有7億元被凍結,目前也幾乎都已執行完畢,僅剩約幾千元。(推薦閱讀:幕後》賴清德就職演說美國、中國知不知情?台灣歷任總統可做不可說的秘密)
至於今日同樣列席的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答詢時則幾乎僅重複「審判核心事項,基於審判獨立,由個案承審法官,本於權責來判斷」、「我們都尊重總統的職權」,甚至連被問到4起扁案的停審原因,都要靠刑事廳長李釱任上前救火,引爆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怒而拍桌並狠嗆「你都來這裡給我裝痟的」、「回去你家研究個案好了」,傅崐萁則譏諷「到立法院的功能,就是來把時間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