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9月20日針對死刑存廢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近日10年持鐵鎚殺害師鐸獎退休女教師的劉志明,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成為憲法法庭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定讞的案件。對此,檢察官出身的立委吳宗憲感嘆,「我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劉志明持鐵鎚擊殺害陳姓退休女教師,更劫財性侵,歷審五度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認為嚴重之罪,難以期待可教化,但判決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銷,更四審改判劉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吳宗憲今(5)日在臉書指出,這是被害者家屬最不願看見的塵埃落定,然而對整體社會而言,令人擔心的事才正要揭開序幕。
吳宗憲直言,憲法判決就像「老大哥在看著你」,試問有多少法官能在嚴密監控下,讓窮凶惡極的被告「死得其所」?他提到,現行無期徒刑本質上都是25年的有期徒刑,根本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劉志明在押多年,頂多再坐10幾年牢,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這也是自己呼籲應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讓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至少在大法官「實質廢死」後,還有機會將殺人犯永久隔絕於社會,並幫毀憲亂政的大法官補破網。
吳宗憲點出,非預謀犯罪是劉志明被改判無期的原因之一,但隨機強盜性侵,並咬去被害人乳頭,以幾近於凌遲的方式使人痛苦死去,這樣的犯行是偶發或預謀重要嗎?更遑論本質上,偶發性犯罪,更是將人命視為草芥。他並提及新北割喉案表示,「司法系統、政客們是不是正在對他們進行第二次的傷害?」
吳宗憲直言,工作後常陪著被害人家屬從接辦案件、驗屍、解剖、偵查、起訴,到最後判刑,他從不認同廢死,更痛恨許多人總是站在悲劇之外,用看戲的態度去要求家屬必須原諒被告,「請告訴我,正義到底在哪?」文末,他強調,權利只能靠自己爭取,需要大家一起發聲,向無良政客與受嚴重干預的司法系統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