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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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宗澧

 

警政單位於去年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一連串維安失當、違法濫權的事件,民間司改會於去年十一月五日率先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處置「上揚唱片」不法一案提出告發,並針對陳雲林來台期間遭受國家暴力侵害的民眾,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當事人提告。其中一位當事人,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小姐,由於到飯店訪友時順手拿出手中DV進行拍攝,卻被警察以非媒體記者為由不得在管制區錄影,使用粗暴手段制止其拍攝並造成多處受傷一案,自去年十二月開了第一次庭之後,直至最近陳育青小姐才「終於」又收到傳票,通知即將在本週三開庭。

從事件發生至今,已經歷三個多月,民間所提出的告發或自訴案件,也都陸續開了「第一次」的庭,但在第一次開庭後,也開始陷入漫長的司法程序。以「上揚唱片」案為例,事發至今已時隔一季,但檢方對本案的偵查進度卻遲未終結,相較於中國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時王定宇議員與群眾近身抗議一案,檢方在偵辦八天後即快速起訴王定宇等人,八天對比三個月,讓人民不清楚檢方偵結的效率與公平究竟該如何檢視?

以法務部公布的九十七年十二月法務統計資料來看,九十七年十二月地院檢察署終結偵字案件,平均一件所需日數為六十.五日,也就是說,我們在王定宇案中看到檢察官辦案八天起訴的極高效率,但上揚唱片案的遲未結案看起來是效率低落。

我們雖體恤基層檢察官辦案的辛苦,但司法過程的低落效率卻也很容易增加了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人民希望有公平、獨立、有效率的司法程序,但是對照「上揚唱片案」與「王定宇案」,檢方的偵辦效率卻充滿了許多的「不一致性」,自然地容易給予外界聯想到司法的不獨立性或者對司法的不信任。

(作者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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