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88槍擊案宣判,被控「幕後藏鏡人」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僅輕判6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台南地方法院20日合議庭表示,根據檢察官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王文宗與被告洪政軍、孔祥志共同謀畫此案,背後另有他人謀畫主持槍擊案的進行。
判決指出,孔祥志自白為88槍擊案的槍手,且有相關證人及事證佐證;儘管他供述是單獨作案,洪政軍也否認參與槍擊案,但因孔開槍前曾向友人預告在等命令行事、作案完可以拿50萬並接替大哥位置、作案前頻繁與其大哥即洪政軍聯繫、作案機車係洪提供,洪還安排孔作案後一起偷渡至大陸藏匿,以及2人在大陸期間的生活開銷均由洪支應,加上孔及洪與被害人郭再欽、謝財旺並無深仇大恨,或有重大政治、經濟利益糾葛,可知他們背後另有他人謀畫主持槍擊案的進行。
合議庭說,洪政軍、孔祥志係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非法持有子彈罪及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從一重論以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論處。洪政軍偷渡至大陸地區,另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至於王文宗、郭建彰、楊展華等人,均犯刑法使犯人隱避罪。
另外,根據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王文宗涉犯使洪政軍隱避罪,以及王文宗與郭再欽、謝財旺原先在私誼及政治上均有緊密互動,直到2018年議長選舉後,王即與郭再欽、謝財旺決裂,並無法證明王文宗與洪政軍、孔祥志共同謀畫本案。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既未舉證與郭再欽、謝財旺2人,在經濟、政治立場對立者除了王文宗之外,並無其他仇家或怨隙者存在,自然不能僅憑王文宗與郭再欽、謝財旺2018年關係惡劣、政治立場對立後,即推論88槍擊案必定是王文宗隱身幕後主導、支持。
另外,由於作案槍枝並未扣案,加上依卷內證據也無法證明孔祥志作案槍枝的來源,為楊展華、謝俊誠北上向蔡金郎取得的槍枝,因此3人均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