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市議員謝財旺2年多前在PTT爆卦版遭網友AirJordan指控到學甲警分局關說交通罰單,又拍桌爆走,要求警方向違規當事人道歉,謝澄清是和開單警員溝通代繳罰單,他自掏腰包「吞罰單」還揹黑鍋,怒告網友,法官認謝身為議員言行可受公評,判PO文李姓男子等3人無罪,民事求償百萬元仍需補繳裁判費。
案發當時,立委高嘉瑜遭家暴案,「台獨機關槍」李柏璋涉入幫施暴者林秉樞在PTT帶風向洗白,他發聲明道歉,但否認以「Crazywinnie(沒品維尼)」帳號發文。台南檢警追出謝財旺等網路貼文攻擊、抹黑案,與李有關。
經調查,陳姓男子2020年8月22日申辦手機後,將SIM卡交給李柏璋,再由李柏璋在台南某超商轉交給李姓男子使用,李姓男子外,李柏璋及陳男3人均被訴,在謝財旺刑事部分,李等3人均獲判無罪。
李坦承,2020年10月12日,利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以AirJordan暱稱在PTT貼文。他否認公然侮辱、加重誹謗,辯稱他說的都是事實,這些都是違規當事人於村內閒談中所述,並非憑空捏造,且他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適當評論。台南地院傳喚學甲分局郭姓員警、李姓里長作證。
合議庭認為,李在貼文雖稱謝為「在地惡霸」等語,惟觀諸該貼文前後脈絡,李應在聽聞違規當事人所述謝「在警局現場大小聲、對警方拍桌」、「要求學甲分局必須親自向交通違規人道歉」、「找高層喬」言語後,針對具體事實,依其個人感受及價值判斷後,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聯意見或評價。
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足令謝心生不快,仍屬有相當理由的評論,也非毫無意義的謾罵,難認李主觀上有何公然侮辱之故意。
合議庭指出,依檢察官提出證據,至多僅得證明李有為起訴書所指言論,惟該言論乃出於一定客觀事證,及向違規當事人及理長查證為基礎下所作判斷與評論,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縱所述內容不符客觀真實,仍難認定有誹謗及公然侮辱惡意,且謝身為議員,是否有利用其職權施壓警員,也有相當公益性質,屬可受公評之事,該貼文並未逸脫合理評論,是縱用語造成謝財旺感受上不快,也不能以誹謗及公然侮辱罪相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