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不滿從事網路製播的汪姓男子,去年9、10月數度在臉書PO文攻擊其為「白賊立委」,散布他收受光電業者政治獻金等不實言論,認汪男言論屬惡意攻訐,侮辱人格,提告求償500萬。台南地院認郭身為立委,言行、操守均與公益相關,應屬可受公評事項,須忍受較嚴苛監督而駁回。
面對判決結果,郭國文指出,由於自己是現任立法委員,讓法院以嚴苛標準審查這次妨害名譽罪,法院出自於言論自由的考量,表示評論面向屬公領域,但並不代表為黑函內容背書,也沒有認可內容的真實性。他強調,相當遺憾有人利用台灣言論自由的環境,刻意捏造事實散播假訊息,技巧性規避法律,導致選舉文化充斥著抹黑與造謠。
汪男於去年年9月18日、9月25日、9月26日、10月20日、10月23日透過臉書帳號散布「成大有史以來最大的學倫醜聞?」、「郭國文居然得靠說謊來選舉…」、「郭國文敢說沒接受到光電業者的好處啊!」、「郭國文你這白賊立委」等字眼。
郭國文及律師團主張,郭執行立委職務過程或成果固然可受公評,但汪男時常於網路發表與政治有關言論或影片,除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外,又透過臉書公開發表上開言論,汪男在發表言論前,理應經過善意篩選,自有較高查證義務。
郭國文說,汪男以「郭國文你這白賊立委」、「小孬孬立委」、「笑你小孬孬不敢啦」等語對他展開攻擊,這些言論顯屬惡意攻訐、侮辱、貶損其人格、名譽,已逾越合理評論的範疇。此外,其博士學位論文已於2018年3月20日、2019年1月11日經成功大學認定並無違反學術倫理,且他已於2018年8月16日告知社會大眾,但汪男仍大肆散布他的博士學位論文涉及偽造文書罪嫌,嚴重損害名譽,請求被告賠償500萬元,填補他所受的損害。
汪男則稱,平日除從事網路製播工作外,也常在網路流覽各種訊息及議題,他從監察院政治獻金平台及相關資料掌握,郭曾收受2家從事光電業者政治獻金,而郭的成大博士學位論文,2017年遭楊澤泉教授檢舉違反學術倫理,2018年8月遭高思博團隊檢舉有抄襲24處37處錯誤。他稱,雖用語以詼諧、隱喻、俚語或有粗俗口吻,但這是「網路製播者表演形式」,也絕無虛構事實、妨害名譽。
台南地院指出,郭國文為現任立委,地位與一般民眾有別,其言行、操守均與公益相關,應屬可受公評事項,自須忍受較為嚴苛監督,汪男表述內容攸關公共利益,非僅涉私德,雖用語尖酸,使原告有受辱感受,惟應仍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