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機關任務今年5月到期,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將依法同意延長一年。不過現有民進黨立委范雲、王定宇、林宜瑾、林俊憲、莊瑞雄等人提案認為,現行規定以延長一年為限,但實務運作上恐對業務推動窒礙難行,因此提案將原先只能延長一年的規定,修正為至多兩年為限。
提案指出,促轉會現行規定的延長年限以每次一年為限,以既有運作狀況觀察,延長年限過短恐不利業務規劃推動,為確保促進轉型正義業務順利完成,應將任務延長年限適度放寬。
此提案由民進黨立委范雲、王定宇、林宜瑾、林俊憲、莊瑞雄等人提案,獲得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莊競程、江永昌、洪申翰、張宏陸、吳玉琴、蔡易餘、陳瑩、管碧玲、沈發惠、伍麗華、湯蕙禎、林楚茵、羅美玲、鄭運鵬、鍾佳濱、陳秀寶、蔡適應、趙天麟等24人連署。
現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規定,促轉會應於2年內就第二條第二項所列事項,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含完整調查報告、規劃方案及具體實施步驟在內之任務總結報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之必要者,並同時提出相關草案。其於2年內未能完成者,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之;每次以一年為限。促轉會於完成前項任務後解散,由行政院長公布任務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