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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農保資格引恐慌 立委促農委會明定認定辦法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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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縣市立委鍾佳濱、賴惠員及郭國文今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農委會明確訂定農保資格條件中的農業經營認定,讓農會及農民得以遵從。(記者呂伊萱攝)

農業縣市立委鍾佳濱、賴惠員及郭國文今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農委會明確訂定農保資格條件中的農業經營認定,讓農會及農民得以遵從。(記者呂伊萱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農委會近期發文要各縣市農會清查農民保險資格,若不符農審辦法「無農業外之專任職業者」,須限期補正資料否則退保,引發農民不滿。農業縣市立委鍾佳濱、賴惠員及郭國文今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農委會明確訂定農保資格條件中的農業經營認定,讓農會及農民得以遵從。

農委會9月15日發文各縣市政府,要求轄內農會辦理具工商負責人身分的農保被保險人資格補正作業,若案件量過多,則列出優先清查對象,包括即將領老農津貼的年滿64歲4個月農民、戶籍異動、新加保者等具時效性的審認案件優先辦理。

農委會此舉引發許多農民恐慌。屏東縣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永俊今出席記者會表示,農民過去在政策推動下介紹防治病蟲害藥劑,漸漸演變成農藥行。現在有超過9成的農藥行負責人本身是從事耕種的農民,有些人農保年資已超過30年,農藥與農業生產息息相關,但農藥行卻被認定為農業以外的職業,讓農民無所適從,相當憂心若未能找到解套方式會被退保。

鍾佳濱表示,早期農審辦法依身分證職業欄判斷職業,2003年「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改由農民立切結書自負法律責任,政府並未明確定義;隨著時空演變,農委會也推動農業產業六級化,並輔導農民進行初級加工,究竟何謂農業?農委會過往未盡審查之責,今年才列舉審認原則,使農民和政府對「農業外專任職業」認知有差異,也影響農保條例的適用對象,要求農委會應明確制定農業經營認定辦法,以利農會審查及農民依循。

賴惠員指出,選區收到很多人的擔憂反應。現在全國106萬農民的農保資格,清查出來竟有超過3.9萬人資格重複,顯示當時審查機制不夠落實。但人家繳了幾十年保險費,不能喊停就停,應有補償辦法和配套措施、把話講清楚並縝密執行,不能因為行政機關不作為,就讓農民承擔保險資格喪失的後果,傷害農民感情。

郭國文說,能理解政府為了明年推動農民退休年金之社會保險,先透過農會清查農保資格。但單就一紙公文引發中南部許多務農朋友的恐慌擔心,是否過於草率倉促?農委會應在稽查前,先定義「工商登記負責人從事的營業項目、產業規模等模糊地帶」,因為台灣同時有「工商登記負責人」身份的「從事農業工作者」,越來越多,建議農委會認定時考量實務面。

農委會輔導處處長陳俊言回應說明,過去資訊比較不發達,沒辦法比對,因此用切結書方式認定。如果有其他專任職業,會有其他的社會保險制度來照顧。陳俊言說,基本上只要成立相關公司行號的負責人,所從事的是和自己農業有關的事業,「我們都會從寬認定,讓他維持農保資格」。農委會了解到很多基層反應,顯示宣導做得不夠,接下來會加強向農民說明。

農業縣市立委鍾佳濱、賴惠員及郭國文今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農委會明確訂定農保資格條件中的農業經營認定,讓農會及農民得以遵從。(記者呂伊萱攝)

農業縣市立委鍾佳濱、賴惠員及郭國文今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農委會明確訂定農保資格條件中的農業經營認定,讓農會及農民得以遵從。(記者呂伊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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