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前年捲入「88會館」之亂,其中,王涂芝遭控偵辦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經營線上博奕及洗錢案時,明知移民署4次通報入出國的消息,卻仍指示放行,使郭得已潛逃國外。監察院今天(10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宣布彈劾黃錦秋、王涂芝,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黃錦秋、王涂芝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0日,2度出入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事後發現是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
彈劾案文提到,王涂芝2020年指揮偵辦郭哲敏洗錢案,簽發拘票指示移民署於被告入出國通關時暫時留置、通知司法警察到場執行拘提,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郭哲敏出境、出海。
但移民署4次通報郭哲敏入出國訊息,王涂芝卻均指示放行,致重大經濟犯罪之被告得潛逃國外;且每次郭哲敏通關後,王涂芝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規定。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及高涌誠提案,彈劾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王涂芝,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