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日開會審查司法院2024年預算,俗稱「全國最大法律事務所」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去年被立委質疑預算花在被害人身上僅不到15%,今年猶仍編列近15億元。司法院書面資料說明,已函請各法院審理強制辯護案件,盡量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辯護律師辦理。
立法院去年審查法扶預算,國民黨立委李德維當時質疑扶助案件有2萬6000件,卻只有3800件是用在被害人身上,比例不到15%,惟司法院今年猶編列14億9409萬5000元。
司法院表示,近年來,外界對於法扶對象包含「非屬無資力之人」多有批評,惟法扶對象除無資力者外,尚包含因其他原因無法受法律適當保護之人,如原住民、心智障礙者及強制辯護案件的被告等。
司法院指出,考量法律資源有限性,已於2019年度召開「刑事強制辯護案件實施制度檢討」相關會議,並函請各法院於辦理刑事強制辯護案件時,宜先初步審酌當事人資力情形,認有轉介基金會必要者,始予轉介;否則宜儘量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辯護律師辦理,期使法扶資源真正用於弱勢,使國家資源合理分配。
司法院說明,依法律扶助法規定,因應基金會的業務需求,在2024年度編列預算數為基金2000萬元、業務運作經費14億7409萬5000元,合計為14億9409萬5000元,司法院必定善盡監督管理責任,使國家捐助的經費發揮最大的效益。
行政院加註意見,司法院捐助法扶14億9409萬5,000元,較2023年度預算13億7120萬8000元,增加1億2288萬7000元,約增9%。2015至2021年度法扶准予扶助一般案件由3萬9026件增至5萬1424件,約增31.8%,其中「無須審查資力案件」占比由55.1%增至64.9%,建請司法院適度檢討申請法律扶助的資格及經濟條件,使國家資源作最有效配置。
司法院自2004年至2023年9月30日止,共捐助法扶基金38億1500萬元、業務運作經費175億1391萬7000元,合計為213億2891萬7000元。全國共有22個法扶分會,2023年1至8月,一般案件申請件數為5萬8166件、准予扶助件數為3萬7028件,准予扶助比率為63.66%;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申請件數1742件、准予扶助件數1528件,准予扶助比率為87.72%;原住民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申請件數1255件、准予扶助件數1240件,准予扶助比率為98.80%;法律諮詢件數7萬3936件(其中電話諮詢3萬089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