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南市無黨籍山地原住民市議員谷暮.哈就被控在台南直轄市第1、2屆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費約985萬元,台南地院今(13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條件是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0萬元,犯罪所得985萬餘元沒收。
谷暮表示,她從政12年,不慎誤用助理費,把人生事業毀了,但從未把分文作為私用,也決定不再參選,如今只想跟兩個孩子好好過日子,彌補過往12年來沒陪伴他們成長的遺憾。
判決書指出,谷暮從2010年12月25日起擔任台南市議會議員,在第1、2屆期間與胞姐曾秀美、前婆婆陳盧芳芽向沒有擔任助理、不知情的盧姓民眾等多人取得銀行帳戶資料,向台南市議會虛報受聘擔任公費助理。谷暮把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匯到人頭帳戶,再由陳盧芳芽提領與谷暮.哈就共同作為服務處及生活支出花費使用。
法官認為被告谷暮‧哈就是台南市議員,竟知法違法,詐領補助費合計985萬餘元;被告陳盧芳芽提供他人名義擔任人頭助理;被告曾秀美尚未擔任全職助理期間,仍配合參與被告谷暮‧哈就行為,均屬不該。
法官考量被告3人犯後態度良好,谷暮‧哈就全數繳回犯罪所得,判處谷暮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前婆婆陳盧芳芽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1年9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3年;胞姐曾秀美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犯罪所得985萬多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