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旭暉金融集團旗下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涉嫌在台招募逾百名經理人、業務人員,且長期在台販售未經許可的境外金融商品,吸金逾新台幣130億元,受害人數高達804人;台北地檢署今(18)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等罪起訴曾男等152人。
起訴指出,曾奎銘於2010年5月25日設立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負責人,陸續招募11人分別擔任總經理、行政副總、副總經理、總監、監察人等職務,後續再招募140人擔任經理、副理、協理、業務等職務。
檢方查出,曾男等人涉嫌在台灣向民眾推介、募集及銷售未經金管會許可的境外金融商品,諸如澳豐金融集團旗下澳豐AA、CCIB、CCCL、CCAM、IWML等公司債券及基金,還保證年度投資報酬率達8%至15%間,商品沒有或極低損失風險,且商品多為到期返還本金並附加約定報酬,性質類似債券的金融商品,吸引被害人投資購買。
檢方表示,兆富公司業務會先帶被害人前往香港開立帳戶或利用公證開戶,被害人再依業務指示,將所申購商品款項,以外匯結購美元、歐元、日圓或澳幣的方式,匯款到指定銀行,購買境外金融商品。
被害人接著透過兆富公司提供的對帳單,或自行登入網站以確認投資績效,兆富公司再藉此從中抽取佣金、介紹費,曾奎銘等人以此方式持續經營境外基金的投資顧問事業。直到被害人自2023年2月起,陸續發現投資本金及利息無法贖回,投資金額血本無歸,才驚覺上當。
據檢方統計,兆富公司案的被害人共804人,投資金額包含美金4億4,314萬4,299元、港幣92萬3,100元、日圓7億6,726萬8,244元、澳幣196萬5,497元、歐元539萬3,510元、新台幣約1億3,200萬元,金額總計約逾新台幣130億元。至於查扣財產部分,則包含現金、不動產新台幣13億元。
檢方今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曾男等152人,其餘3名被告未到案,另行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