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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條款修法// 收賄施壓 4立委判刑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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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7 05:30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台北報導〕立法院兩年前爆發集體收賄案,四名前、現任立委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為公司法修法爭議,以開公聽會、質詢等方式向經濟部官員施壓,助李恆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台北地院昨宣判,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將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判刑七年八月、廖國棟判八年六月、無黨籍立委蘇震清判十年,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依期約賄賂罪判刑七年四月,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以逃漏稅罪判刑六月。可上訴。

被控施壓經濟部 助李恆隆奪回經營權

偵查期間自白犯罪且轉污點證人的李恆隆,獲輕判一年二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五年,支付公庫一千萬元;白手套「是知管顧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判刑兩年、另有八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五年,支付公庫六百萬元。

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 觸賄賂罪

全案起訴十二人,四名立委的辦公室主任列為共犯,廖辦丁復華偵查時轉為污點證人,獲輕判一年十月、緩刑四年;陳辦梁文一被判五年;趙辦林家騏打著趙正宇名號行騙殯葬業一千一百萬元,因和解且盡力賠償,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財罪判刑兩年、緩刑五年;蘇辦余學洋被認定未參與蘇震清、李恆隆間的賄賂過程,並非共犯,獲判無罪。徐永明的連繫窗口、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判六年六月。

檢調在趙正宇住處搜獲九百廿萬元不明來源現金,但查無收賄對價,另查出他以政治獻金規避仲介土地交易佣金,逃漏稅四十八萬元;北院依逃漏稅罪判趙六月徒刑、併科罰金六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則因未能證明現金「與收入顯不相當」要件,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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