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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分潤踢皮球 立委促8月底前提方案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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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要求,數位部應整合媒體議價各種模式、研擬行政院版本及最終立法方向,八月底前提出報告。(記者徐子苓攝)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廣告市場遭跨國數位平台壟斷,立委批評數位部、公平會、通傳會(NCC)、文化部互踢皮球,不願擔任媒體分潤的主管機關,導致相關立法進度牛步,要求數位部於八月底前確定立法模式,以利研擬行政院版本草案。

數位部等相關部會昨就「如何建立合理良性的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機制」赴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題報告。多位立委批評,在新聞業與數位平台分潤方面,政府拖延太久、沒有決心,各部會互踢皮球,不願擔任主管機關,讓媒體持續陷入困境。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指出,英國政府研究顯示,原本媒體有機會賺取的廣告費,竟有三十五%流入數位廣告中間商手中,而這些中間商大多是兩大數位平台(Google、Meta)的關係企業;使得媒體面臨網路流量遭跨國平台宰制、新聞產製方式受到跨國平台制約、演算法遭跨國平台掌握等困境。

林宜瑾說,西方媒體擁有數百年的新聞發展史,相較之下,台灣媒體只經歷卅幾年的新聞自由,產業規模較小,衝擊更大;就連歐盟、加拿大、美國、澳洲等國都主張訂定新法以保護新聞媒體,我國立法進度如何?

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已協助新聞業和數位平台進行兩輪共六次對話,其中Google已提出三億元新聞基金,提供台灣新聞業者製作優質內容。立法方面,跨部會小組將研究各國法制,包含著作鄰接權、數位稅、議價模式等,討論哪個版本適合台灣;其中議價模式對於中小型及獨立媒體不利,因此是否採用須再思考。

至於立法後誰是主管機關?李懷仁強調,將尊重行政院判斷,數位部目前是「主責」跨部會協調的單位,事實上,其他國家並非由數位事務部門執法,而是新聞業主管機關或競爭法主管機關。

決議由數位部整合 研擬政院版本

立院教委會最後決議,數位部應整合媒體議價各種模式、研擬行政院版本及最終立法方向,在八月底前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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