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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前議長賴美惠被控在縣市合併後第1屆議長任內,涉嫌串連弟媳、其鄉長丈夫的機要秘書、秘書胞妹及胞妹盧姓友人等,前後詐領232萬多元助理費,全數作為賴美惠服務處紅白帖等開銷,5人被檢方依貪污、詐財等多項罪名起訴。賴美惠在檢方偵查時自白犯行、全數繳回詐領財物,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請台南地院法官依法減輕其刑。
賴美惠今天對被檢方起訴簡短表明她「尊重司法」。
檢方調查,賴美惠2010年底到2018年底曾任台南縣市合併後2屆直轄市議員及市議會議長,陳女是其弟媳、吳女是其丈夫、前後壁鄉長李本源的機要秘書、「小真」是吳女的胞妹、盧民是賴美惠胞妹的友人。
賴美惠、陳女、吳女明知小真、盧民未實際擔任賴美惠的議員助理,她們勾串使小真、盧民兩人同意出名擔任人頭助理,並申請銀行帳戶存摺、印章、提款卡,交給吳女與陳女保管;再以小真、盧民兩人名義向市議會申領每月助理公費。
小真每月申領4萬元助理費、盧民每月申領4至6萬元助理費,從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的13個月期間,小真申請55萬8千元助理費,扣除實際擔任助理、服務工作的酬勞,小真部分仍詐得25萬6千元助理費。
盧民則從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的33個月期間,共詐領206萬9200元助理費,小真與盧民兩人詐領款項合計232萬5200元,全數交由陳女作為賴美惠服務處的紅白帖開銷等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