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防部退役上校吳明郎等人,被控利用承辦「生物偵檢車」採購案時圖利廠商3億357萬餘元,吳明郎還被查出560萬4000元不明財產,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吳明郎、承辦人少校邱雅姿、得標廠商冠宇國際電訊董事長陳銘宏、研發經理沈勳燦等9人,建請法院對吳明郎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檢方於起訴書上痛批吳明郎,職司軍職,深受國家栽培,官拜上校退役,位居高津並承蒙國家優渥之每月9萬元退撫待遇,承辦攸關國家安全之重大採購,竟為圖私利,忘卻其身分職責,圖利特定廠商,且犯後飾詞矯飾,全盤推給下屬,對於有不明財產供詞亦反覆閃躲,不僅有辱官箴,也嚴重斲傷軍人形象與榮譽,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吳明郎於2014年至2018年間,陸續進帳560萬餘元不明財產,直到去年才開始動用,其中100萬元拿去付買房的頭期款、106萬元支付房屋裝潢款,另拿100萬元買車;吳明郎辯稱這些錢是岳父之前給他的,他藏起來當作私房錢。不過檢方查出,吳明郎的岳父已於2015年過世,不採信其說詞。
檢方調查,國防部為提升國軍反生物作戰能力,在2015年規劃招標採購13輛「生物偵檢車」,預算金額9億4千萬餘元,最後由冠宇國際以7億5千萬元最低標得標,當時承辦招標的吳明郎,隨即遭2家沒得標的廠商檢舉,質疑採購標案涉及弊端;隔年2016年10月,吳明郎即退伍。
吳明郎、邱雅姿等人明知生物偵檢車的「全車」(含系統)均需通報美軍「雨淋測試」(MIL-STD-810G 506.6(2014年版))檢測標準,另外,車廂作業艙進出門及逃生門,則需通報環境測試規範「MIL-PRF-44408C」或「ASTM E2377-04」,投標廠商需提供具國家認證機構的檢測報告,但冠宇國際提供的車輛卻無法達到招標標準,2人竟護航冠宇得標。
而負責驗收的邱雅姿,早知冠宇國際未取得涉水深度之測試報告,竟不實驗收「車輛性能」勾選「合格」,甚至「降低」原測試標準,將「依時速15公里/小時(含)以上,行駛水深70公分以上至少30公尺,水不得進入作業艙車廂」的標準,降低為「依時速5公里/小時(含)以上,行駛水深70公分以上,累計至少100公尺」低標,並護航冠宇將測試車輛的作業艙車廂「卸除」,以「空車」進行測試,這才製成測試合格報告。
事後有媒體揭露,這批偵檢車的「生物偵檢器」只能測到直徑PM5以上的微粒,恐無法偵測到PM5以下的細菌、病毒。立委陳亭妃也曾在立法院質詢當時的國防部長馮世寬;冠宇則對外表示,採購案一切合法。檢調調查,吳明郎等承辦軍官涉嫌明知廠商投標文件造假,仍放水圖利使冠宇順利得標,去年10月發動搜索及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