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修正「禁止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公告,今天(2日)正式生效,範圍擴大至海協會、全國台聯、孔子學院等具政治性的機關團體,防止其對台統戰滲透分化,維護我國安全與安定。
2003年修正公布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的中共黨政軍組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者依同條例第90條處罰,並於2004年訂定禁止公告。
陸委會說明,鑒於近年中共曾歷經多次重大組織調整,而我國禁止公告自2004年發布迄今超過20年都未修正,需調整內容以精確對應中共黨政軍組織現狀,陸委會會商各主管機關推動禁止公告附件修正,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並經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陸委會指出,此次一共有3個修正重點,第一,針對中共黨務、軍事、行政組織,依其現行架構調整,並明確例示相關組織;第二,增訂具政治性機構、團體,例如「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及「孔子學院」,並將其所屬機構、事業單位、團體、辦事處、分支機構等,均納入規範範圍。
第三,考量中共政治體制特殊,而且時有組織結構、名稱變動的情形,為避免中共刻意迴避我方規範,爰將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對台統戰工作,或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的中共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均納入規範。
陸委會強調,鑒於中共長期企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迄今亦不放棄武力犯台,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陸委會提醒稱,兩岸政經體制存在一定差異,赴陸就業應謹慎評估相關風險,並應留意遵守兩岸條例規定,避免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或利益的職務,將因應兩岸情勢,持續檢視相關法制、滾動修正。(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