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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評:國會改革照妖鏡,民進黨現出原形?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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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五法5月28日在立法院通過,但民進黨揚言要提出釋憲,行政院可能提出覆議,監察院指稱違反憲政分立原則。(陳昱凱攝)
 
國會改革五法5月28日在立法院通過,但民進黨揚言要提出釋憲,行政院可能提出覆議,監察院指稱違反憲政分立原則。(陳昱凱攝)

國會改革五法昨在立法院通過,憑藉民氣之力,爭取多年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採記名投票、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制訂藐視國會罪等規定入法。但民進黨揚言要提出釋憲,行政院可能提出覆議,監察院指稱違反憲政分立原則。民進黨為什麼這麼擔心國會改革法案?

蘇貞昌上身,官員樂呵呵

可以想見,原因就在於,民進黨執政下的內閣,瀰漫傲慢習氣,每位閣員彷彿都是「蘇貞昌上身」。立法院對於部會首長毫無制衡的武器,前駐日代表謝長廷一再無故缺席立法院備詢,前外長吳釗燮還嗆立委說「告我藐視國會」。蔡英文政府放任官員不受國會監督,反而藐視國會、踐踏民主成習。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被質詢人若有藐視國會行為,可處新台幣2萬至20萬元罰鍰。官員「反質詢」最高可罰20萬元。在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這些都是罰則,但沒有刑則。

至於「藐視國會罪」部分,是由國會調查權而來,也就是國會進行聽證之際,傳喚官員、法人或百姓作證。民間人士違規課處行政罰鍰;公務人員違規課除罰鍰、移送監察院、追訴刑事責任。另反質詢或答詢超過提問,經主席制止仍違規,以及公務員出席聽證或受質詢時虛偽陳述,將有刑事責任。由此可見,對於民間人士只有罰則,公務員才有刑責。

什麼都要吃,就是不吃虧

民進黨批評之一,是「藐視國會罪」定義太過寬鬆,稱「會造成寒蟬效應」。對比其他國家,以美國、英國、澳洲、韓國、比利時、義大利及印度等國的例子,對藐視國會都有罰則,刑期在10天到3年之間。連法務部次長徐錫祥都說,台灣算是罰則和刑期最輕的了。倘若民眾要訴願,藐視國會罪的被害人是國家,而這種情況應是「告發」,任何人民只要按鈴申告,檢察官都可以依法處理。

在美國,美國總統拜登之子杭特、川普的經濟顧問納瓦羅、政治顧問巴農都曾被指控「藐視國會罪」。在美國,藐視國會罪可被判處監禁30天到1年,以及最高罰款10萬美元。白宮前策略長巴農於2022年10月因藐視國會罪被判處4個月監禁以及6500美元的罰款。

民進黨批評之二,是過分擴張立法院權力會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可能違憲。這就怪了,民進黨長期主張廢除考試院、監察院,現在居然成了考、監兩院的堅強捍衛者;監察院也又出來指稱,立法院擁有調查權,顯已違反五權分立。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的民進黨,執政當權後,就把自己當年不斷強調、奉若天條的改革理想,率皆推翻殆盡。在野時賺名聲,執政時賺腰包;什麼都要吃,就是不吃虧。

老柯厚黑術,哪管迴力鏢

民進黨批評之三,是中華民國已被北京長臂管轄,共產黨側翼破壞民主,國會成了「傅隨組織」。這顯然就是民進黨在「造謠」。若按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的詭辯邏輯,行政院長卓榮泰呼籲立法院外民眾不要衝入議場,當然也是附和北京立場,北京的長臂管到了卓榮泰!遑論柯建銘曾經主張「藐視國會罪」要有9年徒刑,而今卻反控在野黨提案危害人權。現在宛若迴力鏢,把自己的臉打得噼啦響。

民進黨的批評之四,是「沒有討論,沒有民主」,主張退回委員會。事實上,民進黨採取拖延戰術,不參加公聽會,也不願參加逐條討論,委員會一提就是40次散會動議。可見民進黨仍然沉溺於一黨獨大的傲慢習性,為了鞏固基本支持者,拒絕傾聽,用造謠扭曲、抹黑抹紅,只要是不贊成他們意見的,全都打成「中共同路人」。

立法院外的青鳥行動「我藐視國會」集結運動,賴總統還公開力挺,形同踐踏國會尊嚴,又是哪門子的「民主素養和水平」?

有望揭「黑箱」,民進黨反對?

因為過去國會功能不彰,蔡政府時期不甩國會監督,不願放行國會五法,拒讓立法院裝上牙齒。然而,部分商界也憂慮條文衝擊營商環境,若私人企業被要求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可能要交出投資計畫和商業機密等資料,否則也會被扣上「藐視國會」。諸如此類的相關疑慮,是需要立委們好好對外溝通的。(推薦閱讀:風評:賴政府是否推勞保年改,答案已見分曉

這次國會改革立法,猶如一面照妖鏡,讓執政的民進黨原形畢露。民進黨到底在怕什麼?難道擔心的是——蔡政府留下各種疑弊案,諸如高端疫苗、潛艦國造、蔡英文論文門、綠能跳票、光電疑雲、核電重啟、進口劣質蛋等,這些大大小小的「黑箱」要因此被揭開,而其間醜陋真相即將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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