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最新,政策新知,市民評論,政治動向,社會

「不在籍投票」成焦點 立院曝:逾10國採行

2024-03-11

265 人氣

3
3
▲台灣目前仍然沒有「不在籍投票」的完整配套政策。(圖/NOWnews資料照)
 
▲台灣目前仍然沒有「不在籍投票」的完整配套政策。(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動「不在籍投票」修法,遭民進黨團批評是為中國介選開後門,正是對岸想要的版本,引發熱烈激辯。立法院法制局本月發布「國外不在籍投票制度之介紹」報告,提出包括美國、奧地利、德國、匈牙利等超過10個國家都採行通訊投票制度;也有學者認為,不在籍投票已是世界民主國家常態,選後討論是最佳時機,或可先排除對岸不在籍投票,但不該拿中國介選當作阻礙修法的萬靈丹。

目前立法院共有4版本「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待審,行政院版規定,未來有公投投票權者可在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有立委分別提案,使公投納入移轉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通訊投票等方式;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版本則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將正副總統、立委、地方選舉、公投案均納入不在籍投票範疇。

立法院法制局本月發布「國外不在籍投票制度之介紹」報告,內容指出,依國外實施經驗,不在籍投票類型分為「通訊投票」、「移轉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代理投票」、「事先投票」、「電子投票」、「投票卡投票」、「境外投票」等類型。

其中,被納入在野黨立委所提草案內容的「通訊投票」,指的是選民以郵寄投票方式,代替親自到指定投票所投票,可於事前依法向戶籍所在地的選務機關申請通訊投票。報告說明,通訊投票可以說是最方便的實體投票方式,然而,在賦予投票權人這種靈活性的過程中,投票權人的身分識別及運輸選票過程的風險大幅提升,因此,有部分國家會使用雙信封系統,確保投票權人的身份和選票之間無法建立任何關聯。

另外出現在行政院版及立委所提草案內容的「移轉投票」,指的是許可選舉人登記不同投票所或是選舉區投票。報告表示,移轉投票的投票過程與親自投票相同,唯一區別在於,投票權人可以在戶籍地的指定投票所以外的投票所投票,至於是只能在其他投票所中擇一,或是其他投票所任選,則不同國家規定不同。

在野黨立委版草案也提到「特設投票所投票」,這指的是選舉機關在醫院、軍營、監獄設立特別投票所以便利選舉人投票。報告表示,特設投票所投票是為常規投票所查缺補漏的一種方式,特設投票所可以因事、因地、因人制宜,靈活性相當高,但容易使投票權人被干預影響,或是在該特設投票所投票人數偏低,都可能影響投票自由與選票秘密性。

台大政治系教授楊永明說,不在籍投票已是民主國家必備選舉制度,在多國行之多年,甚至擴及海外;我國公民散居海外,既然有繳稅,理當享有投票權,政府應給予他們受憲法保障的權利,不能因為不在籍就予以剝奪。

5年一度的印尼總統及議會大選日前落幕,在台灣約24萬名印尼移民、移工和留學生也跨海實踐公民權。楊永明說,東南亞國家都有不在籍投票了,台灣現在才開始討論已經晚了,但絕對是該做的事。

淡大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教授李大中也同意,他表示不在籍投票的目的在於服務選民,降低每個人投票成本、強化選舉公平性,不然每回選舉都要來個返鄉列車。他認為,現行在籍投票其實是有點歧視性的,離鄉背井工作者投票難度高,「台灣地方就這麼小,為什麼不趕快排除這個障礙?」

對於綠營稱國民黨所提的草案將納入境外國民考量的「通訊投票」,有可能為中國介選開後門。李大中認為,這樣的說法彷彿在說執政黨沒信心,一副海外選民都會一邊倒支持他們的對手,而中國介選更不可以成為阻擋不在籍投票立法的萬靈丹。他認為,如今大選已經落幕,台灣應該與時俱進,現在是討論不在籍投票的絕佳時機。

對於朝野討論熱烈的「不在籍投票」立法議題,立法院法制局本月發布「國外不在籍投票制度之介紹」報告,提出包括美國、奧地利、德國、匈牙利等超過10個國家都採行通訊投票制度

查看原始文章

分享: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