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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痛批大法官「不演了」 甘淪執政黨打手今成司法國恥日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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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痛批大法官成為執政黨的打手,釀重大憲政危機,堪稱憲政史上恥辱。(張哲偉攝)
 
國民黨團痛批大法官成為執政黨的打手,釀重大憲政危機,堪稱憲政史上恥辱。(張哲偉攝)

備受各界關注的「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25日)下午3點做出大部分違憲判決,自今日起立即失效。判決出爐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旋即於4點30分召開記者會,痛批大法官成為執政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壓著立法院就範,釀成一場非常重大的憲政危機,堪稱憲政史上的恥辱。

由民進黨團、總統府、行政院及監察院共同聲請的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歷經4個月的評議終於迎來結果,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聽證權、人事同意權及藐視國會罪條文有大部分違憲。判決結果出爐後,國民黨團立刻在下午4點30分舉辦記者會,分析憲法法庭判決第9號的解釋內容。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首先表示,大法官是憲政的最後防線、最後守護者,但從今天的判決結果可以看出,大法官根本已經附隨民進黨「不演了」,公然挑戰民意,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自甘墮落為民進黨政府成為護法,甘願成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壓著立法院就範,這是一場非常重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憲政史上的恥辱。

林思銘指出,立法院過去8年在民進黨一黨獨大情況下掌控國會多數,立法院根本是執政黨的立法局,只有不想過的法案,沒有過不了的法案,「本屆國會呈現三黨不過半,就是是全體國民不希望民進黨繼續一黨獨大,衷心期待監督制衡的結果。」林表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司法院跟監察院持續無視人民對於制衡行政權的期盼,憲法法庭更自我閹割,將自己推上斷頭台處以極刑,司法獨立可以說是已經死了。

「10月25日是最可悲一刻,民進黨讓司法獨立成為喪失公信力的國恥日!」林思銘痛批,對於失去獨立意志、綠油油大法官作出的憲法判決,國民黨團完全無法同意,要表達最強烈抗議。林指出,從總統國情報告解釋文來看,大法官根本否決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即便立法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總統來,總統也可以自行斟酌,愛來不來隨他決定,甚至不讓立委提問。

林思銘表示,大法官也完全剝奪國會行使調查權、調閱權的重要武器,助長執政者完全不受控制,摧毀扭轉行政立法失衡關係的機會。林指出,光電弊案、疫苗採購案、進口雞蛋採購等重大弊案,都是立法院職權行使相關事項,唯有行使調查權跟調閱權才能讓真相大白,讓陽光照進國會,但大法官對於立委行使調查權做了限縮解釋,要求官員、人民來做聽證調查都違憲,造成國會沒了強制處分權做後盾,未來要如何行使調閱、調查權?

 

林思銘表示,憲法法庭自我閹割,將自己推上斷頭台處以極刑,司法獨立可以說是已經死了。(張哲偉攝)

針對藐視國會罪解釋文,林思銘質疑,大法官認為「反質詢」並不違憲,但行政院長或各部會首長以疑問句形式來答復立委,或用提問來釐清問題,即便回答方式有禮儀爭議,但性質上仍屬於答復,而非反質詢,這樣的說明讓人疑惑。林指出,官員對立委的質詢不能提出反方向問題質詢,不能變成官員是質詢方,結果大法官說反質詢是國會自治事項,官員可以提出反質詢,這是國民黨團非常不能理解的。

人事同意權部分,林思銘表示,提名機關或被提名人應於7天內提出被提名人的學歷、經歷、刑事紀錄跟財產等等,大法官認為這是合憲的條文,但卻沒有拘束效力,提名機關或被提名人可以選擇不提供,「判決法律條文不違憲卻又說只是『參考規定』,大法官真的不知道在講什麼,合憲條文就是有拘束力的法律不是嗎?」

藍委翁曉玲則指出,憲法法庭的判決不出乎她所預料,早在7月大法官做出暫時處分凍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執行時,她就預判大法官已做成心證,今天的判決結果不過是再次證明,這些大法官就是「保皇大法官」,包庇行政權、護航行政機關。翁說,這次憲法法庭判決,只要是有關於涉及總統部分都是違憲的,未來立法院可以邀請總統來國情報告,但不能指定題目,應該隨賴清德高興,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這對於總統最高元首應該對民意機關負責的責任,予與大幅限縮。

翁曉玲表示,大法官認為政府官員在立法院質詢台上做虛偽陳述、無故缺席等行為,只需負政治責任而非刑事責任,只要修法條文有關處罰藐視國會行為,大法官都認為違憲,那未來情況只會像現在一樣,政府官員胡說八道、愛來不來,立法院不能對他們有任何制裁措施。翁質疑,大法官認為國會的處罰機制跟《憲法》中「追求公共利益」無關,但官員在國會殿堂上說謊不應負責嗎?對得起國家跟社會嗎?普通老百姓做偽證都要受刑法制裁,官員說謊卻不用受到處罰,真不知道這群大法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翁曉玲喊話,大法官根本不是考慮到台灣民主憲政要往健全、好的方向發展,反而認為國會不應該擴大或強壯自己的監督權,這部分真的感到非常遺憾跟不齒。翁強調,即便大法官通盤否決立法院辛苦努力研析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團還是會依照原來修法的精神繼續執行監督權,不會因為大法官作出的憲法判決來擊倒國民黨團監督行政權的決心,未來仍會依循修法方向繼續強化監督行政權的力量。

前監察院委員仉桂美指出,立法院多數通過了《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修法案,行政院竟無視民意提出覆議,大法官還受理了這個政治問題,用最快速度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凍結國會多數民意。仉表示,憲判9號完全是「開倒車」,過去釋字585號就已經針對調查權作出解釋,那時的國會調查權限比現在還要大,不知為何大法官趨向於萎縮立法院權限,要在今年將國會調查權再限縮。

 

仉桂美指出,憲判9號完全是「開倒車」。(張哲偉攝)

仉桂美說,大家常在公法上說「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大法官卻不顧實務法律問題,讓官員即便違反誠信原則、受質詢時虛偽陳述都不須承擔刑事責任,顯示了中華民國法制真的比其他國家更倒退。仉表示,大法官認定國會職權修法案中,只要是有拘束力的都違憲無效,甚至連行政罰鍰都拿掉,真的很難理解原因,立法院的武器到底在哪裡?她從來沒看過這麼弱的立法權。(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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