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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弊案圖利91億!陳凱凌勾結行政院「模範公務員」犯案 檢方起訴揭離譜犯行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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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弊案起訴卷證。台南地檢署提供
 
光電弊案起訴卷證。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光電弊案,查出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時任經濟局能源局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接受關說,護航行政院顧問、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旗下的5家能源公司規避農委會(改制為農業部)頒布的「小二甲禁令」,讓他們繼續使用承租的零碎農地賣電賺錢,涉嫌圖利金額逾91億元,離譜的是,林文信2022年度竟還榮膺行政院「模範公務員」。檢方今將陳凱凌等15官商依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

由檢察官彭盛智檢察官、呂舒雯共同指揮偵辦。檢方表示,2022年在偵辦一起太陽能光電設備侵占案時,意外發現力暘在台南市七股區一帶從事土地整合過程疑涉不法,時任檢察長葉淑文指示分案,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和檢察事務官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全案陸續發動6波搜索,搜索68處,扣得267件申請計畫書、公證契約書550本、行動電話數10支、雲端硬碟資料、電腦、隨身硬碟、筆記型電腦及現金3780萬元等,訊問被告或證人達246次,並在去年10月間訊問時任力暘總經理徐碩廷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檢方今天認定陳凱凌、時任時任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時任經發局能源科邱姓專員、時任經發局能源科張姓技士及時任經濟部能源局(現改制為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分別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偽造文書罪嫌;力暘總裁古盛煇、時任總經理徐碩廷等業者則為共犯。檢方一口氣起訴15官商。

「小二甲」禁令發威,古盛煇想法子解套

檢方查出,古盛煇為了讓旗下設立的天英能源及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5家公司(以下總稱五天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的申請使用地類別能變更為「太陽光電設施使用」,因此與時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時任台南市政府經發局陳凱凌等公務員共謀想出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同時規避較繁複之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計畫所需的支出費用。

檢方指出,近年「小二甲」的光電變更作光電使用的開發案大幅增加,造成農地破碎及相關使用爭議,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性,行政院農委會(現改制為農業部)在「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增訂第7點之1規定,明訂除非符合要點第7點之1但書例外規定,一律不再同意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該規定已於2020年7月28日公布、並在8月1日生效。該規定俗稱「小二甲禁令」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及第2起弊案。翻攝陳凱凌臉書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及第2起弊案。翻攝陳凱凌臉書

他謀議倒填日期,找上陳凱凌、林文信「協力」

古盛煇等人明知規定於同年8/1生效後,用五天公司名義申請的「小二甲」案場再也不符合規定,他為了讓審查中的案場能夠解套,也希望未來不受影響能繼續送件申請,他隔(2021)年9月間展開關說、請託行動。他向經濟部能源局、台南經發局提訴求,表示若他能拿出2020年7月31日前與地主簽署的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日期不實)等文件,是否可以納入「2020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列管範圍,如此一來,力暘案場就可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

檢方查出,他關說請託的對象包括時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經發局局長陳凱凌等人,他們明明知道力暘拿的是偽造日期的土地使用同意書,而且當時已經是2021年,根本不符合作業要點例外規定,卻因為古聖煇不斷請託、施壓,竟然同意了他的提議,他們用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的方式,逐步同意力暘集團的訴求,將之納入2020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認定樣態內,讓力暘的申請案可以規避繁複的審查程序。

膽大包天!中央光電會議,陳凱凌等人強渡關山

檢方查出,古盛煇和林文信、陳凱凌官員謀議完成後,力暘員工隨即收到臺南市經發局通知,同意他們拿2020年7月31日以前的土地使用同意書補件,他們就開始規劃如何執行。

另一方面,經濟部能源局也在2021年9、10月間召開一場由林文信、陳凱凌主導的「地面型光電推動會議」,他們在這場會議裡強勢將力暘的訴求正式納入2020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審認樣態範圍內,力暘順利拿出倒填日期的土地使用同意書製作「太陽光電設施興辦事業計畫暨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之後向台南經發局抽換原來的文件。

陳凱凌則施壓承辦人,要求讓力暘的補件資料及後續申請的興辦事業暨農變說明書全都符合「2020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審認樣態」,護航力暘的案場都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影響。而經濟部能源局等單位也依此進行後續審查作業,核發電業籌設許可同意函及農地變更使用同意函給力暘,台南經發局也核發五天公司的興辦事業計畫同意函。

一系列的舉動,讓五天公司省掉申請開發計畫所需支出的830萬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劃書及計劃書等,同時他們也可以繼續利用承租的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板賣電給台電,以20年的販售利益計算,圖利金額估計達91億2601萬8763元。

僅陳凱凌、基層認罪,其他官員無悔意

在公務員部分,檢方痛批,林文信、陳凱凌及前台南市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等公務員,不知廉潔自持、公正執法,竟迎合不肖之光電業者,助紂為虐,曲解法令大開後門,包庇力暘任意抽換原申請書件,嚴重減損公務機關威信、敗壞官箴。檢方指稱林文信、王俊博及邱姓專員犯後砌詞飾卸,毫無悔意;至於陳凱凌雖然最終坦認犯行,深表悔悟,但他身為經發局局長,竟然配合力暘關說,甚至還施壓同仁,導致經發局基層沒辦法依規定公正執行職務,嚴重斲傷民眾對公務機關的信賴及信譽。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至於業者古盛煇及時任總經理徐碩廷等力暘集團成員,檢方砲轟他們身為集團總裁、高階經理人,沒有思考正當經營公司業務,遇到申請案件不如預期時,就由古盛煇以「行政院顧問」之姿,私下或帶領力暘高階主管向政府相關部門喬事、關說,甚至施壓公務機關,行為實不足取。

檢方也痛斥,古盛煇等人與林文信等公務員謀議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讓原本有避免農地破碎、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完整性制度目的之「小二甲禁令」形同虛設,不僅嚴重影響公務員風紀,更破壞人民對公權力的信賴及社會秩序,所為相當不應該,考量他們犯後卸責狡辯,毫無懺悔之意,也請法院從重量刑嚴懲。

至於涉案的台南經發局張姓技士及邱姓、張姓力暘員工,由於張姓技士剛分發公職,他因陳凱凌多次嚴厲指責,不敢違逆而犯案,不能過度苛責;兩名力暘員工也因為懷疑公司違法指示而自行離職向檢調告發,檢方均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檢方另聲請沒收五天公司減省的830萬元、五天公司違法設置案場的20年預期利益91億2601萬87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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