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陸軍退役少將于北辰退伍後,從政並當選桃園市議員,但有ptt網友在八卦板討論,于北辰退役後再擔任公職,疑有違規領取退休俸200萬之嫌。對此,退輔會今日表示,于北辰擔任桃園市議員,屬地方民意代表為「無給職」;民意代表支領支研究費並非薪資,若無變相獲取報酬,無須停止領受退休俸及優惠存款。
退輔會表示,退役少將于北辰擔任桃園市議員,屬地方民意代表為「無給職」,故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
退輔會指出,依內政部90年4月23日、102年12月4日、110年9月6日函示,地方民意代表按月所支領研究費,為其集會行使職權所受領之合理報酬,其性質係因職務關係個人平時受領之「費用」,而非薪資,屬無給職,若無變相獲取報酬,無須停止領受退休俸及優惠存款。
ptt網友近日於八卦板討論指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4及46條規定,軍人退役後再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7000元的,不應該再享受退除給與。網友指出,于北辰議員薪水一個月24萬,顯然遠超停俸標準;而且他在2022年明確說了「我當選之後,先要把我的退休俸繳回去」、「公家的薪俸我只能領一份」,顯然于北辰在當議員前就很清楚相關規定。
網友批評,但他今年4月15日上「94要客訴」節目時一直反覆強調,「全部軍人年改我被改最多」、「我是被改的最多的少將」、「我一個月少兩萬五」,說明于北辰一直違規領雙份錢,少將退休俸一個月10萬,算到現在已經超領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