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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0月26日19:42 • 發布於 10月26日19:06 • TVBS新聞

副總統賴清德vs.記者:「(會支持鄭文燦捍衛他的清白嗎)。」
聽到關鍵字鄭文燦,副總統賴清德馬上轉身離開,但為證明自身清白,鄭文燦除提告之外。
進出酒店的熟悉身影,現在還有週刊,以「影片有詭」為題。

桃園市議員(國)凌濤:「影片裡面走路的方式,跟桃園人對他過去的認識,走路的方式還蠻接近的,到底是不是鄭文燦本人,他自己要說清楚。」
雖然本人,盼先訴諸法律途徑,但2012年鄭文燦,向爆料的市議員林瑞圖,提告的判決書卻意外透露線索,因為當時一名在澳門九號會所,工作的江姓員工,就向法官透露,自己曾幫鄭文燦,及現任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付酒錢,法官聽聞後認為林瑞圖說的跟事實相符,駁回鄭文燦損害賠償之訴。
而且那名江姓員工還透露,受招待的除了鄭文燦與梁文傑,吸金大鱷秦庠鈺也在其中,光那幾晚博奕大亨陳盈助,就花了新台幣151萬。

立委參選人(國)徐巧芯:「曾經喝花酒或是接受招待,這樣的判決書又被大家挖出來,那當然他過去的所作所為要不要負責任。」
接受招待有法院認證,如何給外界交代藍營聲聲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