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收賄,經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今(11)日召開第3次聲押庭,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對此,曾在檢察官任內偵辦過相關案件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高院裁示中提及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有其道理,但我國政治勢力的影響相當龐大,因此在判斷貪瀆案件時,切莫忽視政治力的實質影響。
鄭文燦6日凌晨被桃園地檢署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貪污等罪嫌起訴,桃園地方法院2度裁定交保,但高等法院認為交保裁定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因此撤銷並發回更裁,桃園地方法院11日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吳宗憲說,高院裁示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有其道理,但高院不方便說的,那就由他來說清楚。
吳宗憲指出,連路人都知道鄭文燦是民進黨「大阿哥」,這個外號一聽就知道絕非常人,否則怎麼可能在極短時間用極少見的2000元湊出500萬的交保金?離開桃園市長才1年多的鄭文燦,他的人脈與資源就都無法再協助介入影響本案了嗎?換句話說,真的「難認有羈押必要性」嗎?
吳宗憲:政府上下哪裡沒有新潮流影子?
「政治人物和政黨的影響力,從來就不容小看!」吳宗憲說,鄭文燦前幾年當選民進黨新潮流系統組成的協會理事長,在此其中的成員臥虎藏龍,例如「兩岸國際」召集人是現任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憲法法制」召集人就是此次幫鄭文燦訴訟律師鄧翊鴻,更何況中央政府上至總統、下至各部會首長,哪裡沒有新潮流的影子?
吳宗憲提到,自己在司法界打拚了幾十年,從未質疑我國司法人員的辛苦和專業,但踏入政壇後,卻更深入地看到了我國政治勢力的影響力有多龐大,派系勢力盤根錯節、政治的觸手無孔不入,而這些都無法直接呈現在承審法官的卷證中,「但是它的影響就不存在嗎?沒有關說也沒有施壓嗎?我想司法界的亂象也已經給了台灣人民明確的否定答案。」
吳宗憲強調,尤其貪瀆案件,是情節複雜、結構性共犯的犯罪類型,具有高度隱密性,不易從外界窺視犯罪全貌,極需辦案經驗豐富、對於官僚體系文化與政商關聯性有敏感度的司法官處理,「在判斷貪瀆案件時,切莫忽視政治力的實質影響。」
吳宗憲認為,實質影響力不應限於是否在職,如《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的「旋轉門條款」規定,3年內不得從事與原任職職務具密切關係之行為,就是為了迴避無形的影響力,這也證明政商關係、人際往來,不會因為離職就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