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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決議使用國會聽證調查制度 追國發基金、「鏡電視案」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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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直播)
 
(圖/翻攝自民眾之聲YouTube直播)

對於藍白聯軍在立法院表決,否決掉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即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總統賴清德雖依憲法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已於6月26日生效。不過包含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均向憲法法庭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及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尚未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任何裁決前,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2)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民該黨黨團會議做出的三項決議:一、落實國會改革,國會聽證調查制度優先調查兩案;二、民眾黨主動邀請賴清德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協助賴總統落實選前承諾;三、針對選罷法修法,民眾黨將自提版本,本黨反對提高罷免門檻,但應落實連署嚴謹性。

記者會一開始,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先代表黨團,宣布稍早黨團所作出三項決議。黃國昌表示,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在當立委時主張,國發基金不可淪為紓困基金、官商勾結的溫床;民進黨執政後卻忘了初衷,過去八年國發基金的投資標的,高達八成虧損,綠能國家隊賠了30億納稅錢,淪為紓困基金,甚至連國家軍事要塞都被查出非法使用中國製逆變器以及網路資通設備,這些都必須靠國會聽證調查制度追個水落石出。

台灣民眾黨團第二件要使用聽證調查制度就是追「鏡電視成立案」,該電視執照核發過程有黨政高層將手大喇喇伸進NCC,業者還囂張宣示「讓鏡電視過是總統的旨意」;而NCC事後護航、放水的態度,更讓鏡電視執照顯得黑影幢幢。本屆雖在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但重要資料都被塗黑,難以實質追查。台灣民眾黨認為,有必要針對鏡電視案啟動聽證調查程序,還給國人真相。

黨團會議第二點重要結論是協助「賴清德總統落實選前承諾」,賴清德總統在競選時曾公開宣示會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且有義務接受立委國情質詢,雖然現在民進黨立委不斷護航狡辯,說是「諮詢不是質詢」,但本黨仍會協助賴總統落實對國人的莊嚴承諾,依照新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到立院進行報告,並答覆立委提問。黃國昌指出,黨團先前就已提案、韓國瑜院長也召集黨團協商,7/12就將進入協商冷凍期,因此黨團會於7/12正式提案,要求將「邀請賴總統至立院國情報告」議案正式排上議程,由院會處理。

針對近日國人非常關注的《選罷法》修法,黃國昌也清楚表達柯文哲主席與黨團的態度,台灣民眾黨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沒收人民公民權,但過去罷免連署出現種種冒名亂象,使罷免制度成為政黨的仇恨動員工具;為了要真正保障並彰顯人民受憲法所保障的罷免權,必須確保罷免程序的發動與連署符合程序正義。黃國昌表示,民眾黨團將於本週四(7/4),由麥玉珍委員代表,正式提出民眾黨版的《選罷法》修正動議,黨團的立場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提案與連署罷免的程序應該要嚴謹,必須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

媒體提問,昨(1)日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案,罷免連署須身份註記完整,包含身分證與發證日期,胡亂連署也要有刑責等,主張是否與民眾黨態度一致?黃國昌指出,吳秉叡提出的草案,顯然是也清楚意識到連署過程中造假、抄樁腳名冊的情況嚴重,此問題民眾黨早已提出;但法律應有一致性,民眾黨修法方向是將把條文制訂得更嚴謹,不只有發照日期,也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辦法》,需附上身分證影本以核實,連署若是未經同意、違反本人自願,也應有相應的刑事處罰。

立委張啓楷補充,從目前修法討論來看,國、民兩黨都往民眾黨靠攏,週四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會代表黨團提出《選罷法》修正版本,除了不能偽造以外,更重要的是比照總統和副總統選舉時的連署規定,要附上身分證影本,過程非常嚴格。張啓楷建議,吳秉叡可以參考民眾黨版本,不要只學部分,民眾黨版本重視一致性,目的是不要讓連署成為政黨鬥爭的工具。

媒體提問,民眾黨團才喊說要啟動聽證調查查鏡電視案,國民黨馬上就說要透過交通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會不會覺得被國民黨搶先?黃國昌表示,重點是針對全民所關心的弊案,能否對行政權達到有效監督制衡,是在委員會還是在院會成立調查小組,只是形式差異,民眾黨保持開放態度。黃國昌表示,他不會用「搶」形容國民黨行為,最重要還是能否針對違法濫權的弊案,發揮實質有效的監督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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