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近3億光電弊案,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今(23)天清晨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及前台鹽總經理蘇坤煌等5人,台鹽綠能及相關廠商等6人交保,其他人請回。陳啟昱擔任台鹽董事長期間,高層疑似與光電業者共謀,虛報工程款項牟取非法利益,並透過「違約」或「賠償金」等手法,「左手換右手」資金轉移,進一步掏空公司資產,這些不法操作仍待檢調釐清。
據了解,陳啟昱疑似要求蘇坤煌將台南七股數個不適合耕作的土地開發案,以高於市價行情數倍圖利晁暘開發、鴻暉國際施作綠能工程。但台鹽新團隊接手後,發現部分農地連台電饋線都沒有,要跟地主解約,竟然還得經晁暘開發同意,前團隊還以類似方式,引進民間業者,承包台鹽在雲嘉南土地的工程,不平等條約造成台鹽虧損接近3億。
本月16日南檢偵辦光電弊案衍生的詐貸案,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將學甲「爐渣地」賣給合作夥伴蔡清旭與其胞姐蔡月娥,向銀行借貸3.6億元,而蔡清旭經營、施作光電工程的宸峰工程,就疑是台鹽弊案的獲利者。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至台鹽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並帶回被告19人、證人15人。
南檢連夜偵訊,今天清晨認定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戴姓被告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2名張姓被告、伍姓被告各以20萬元交保,陳姓被告、賴姓被告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請回。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年6月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政府成立台鹽綠能推動能源轉型,卻成為酬庸綠營權貴工具,不僅弊案重重,更導致台綠嚴重虧損。台鹽當時曾發布聲明回應,黃國昌所提疑慮事項,已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查察,台綠公司已針對有關事項提出告訴,期能經由有偵查權限的檢調機關介入進一步調查,以查悉案情全貌,台鹽與台綠會持續與檢調合作,共同維護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