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台南市「東方藝術團」被媒體譽為「最美麗陣頭」。然而,光鮮亮眼的陣頭背後,卻在許多人青春時期留下一輩子的傷痕。負責武術指導的朱姓教練被多人指控,曾在她們國高中時期藉勢性騷擾甚至性侵,有受害者在記者會現場泣不成聲。受害者控訴,很多人都曾想要輕生,「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的夢想在哪裡了」,盼朱姓教練付出代價。今年7月朱姓教練則透過律師發表聲明稿,稱因教學上沒有考慮到男女有別,可能致使誤解,而被認定是性騷擾。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與陳亭妃今(1)日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及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舞蹈系教授戴君安陪同5名受害者出面召開記者會,揭露朱姓教練多年來的惡行、團內的共犯結構,以及10多年來銜著傷生活之痛。她們也呼籲台南家長謹慎思考,是否別再把小孩送進「東方藝術團」,以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受害者Y表示,在20年前高一時,某次朱男稱可以順道載一程,製造兩人獨處機會。而在車上,朱男藉口她的褲子髒了,要她換一下褲子,「難道教練要幫妳脫褲子嗎?」沒想到朱男不顧她拒絕,竟逕行強行脫她褲子,讓她飽受驚嚇。說到此時,Y已泣不成聲。
Y表示,朱男會以「當小老師」或「培訓教練」為由招攬舞蹈系學生。而因為舞蹈職涯較窄,很多人擔心畢業後就業,因此對他言聽計從,想說「有個機會是機會」,會非常努力留在他那邊。
Y泣訴,這件事藏在她心底好久好久,也從沒跟其他人說過。最近看到新聞報導後,她終於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終於可以把這件事說出口。她也控訴,當初另一位教舞的陳姓老師,不斷護航朱男,稱他「已經比以前改很多了」。Y痛批,那在「改很多」之前,朱男的行徑又是如何?
Y說,大家20年後才敢講出來,這中間的人生過程經歷多少煎熬,不敢跟爸媽說,也不敢跟同儕講,害怕會遭排擠,「誰來還我們一個公道?」
受害者W表示,在國三那年,朱姓教練藉口要幫她「喬筋骨」,要她把外衣脫掉,甚至動手硬脫,按摩按到她的私密部位。有次廟會接陣,朱男說要幫她看腿,並不顧拒絕按壓到私密部位,讓她從此都相當緊戒。
W提到,有次朱男藉口要幫她出戴牙套的錢而強吻未遂,她向老師反映,結果卻遭「告密」,朱男之後對她態度丕變,不斷對她進行霸凌與批評,最後她受不了而離開。她說,最令人難過的是,她最信任的舞蹈老師沒跟她站在一起,反而去告密傷害她,「希望這些人都受到報應」。
有名受害者指稱,國中時想參加東方舞蹈課,面試時被請到更衣室。朱男稱要檢查她身上刺青,堅持要她脫掉衣服,但被她拒絕,因此最後未能成功入團。大學時,她因為經濟困難,知道朱男願意幫助弱勢學生,因此希望能借兩萬元。朱男卻要她「以身抵債」、一次5000元。她拒絕後,朱男竟還要脅「我知道妳家住哪裡,我會找人侵犯妳」,還稱「這些人都很有經驗」,讓她覺得荒唐至極。而也因此,她無法繼續在舞蹈這條路前進。
另名受害者說,14歲時她在東方學武術,朱男會載她到處觀摩教學。有次在車上,朱男說「教練要檢查妳的身體長大了沒」,就把手伸進衣服裡摸胸,摸完還往褲子裡摸,「真的太噁心」,讓她身心受創。後來當上助教後,朱男更誘姦她,事後再送小禮物道歉。為了想當上教練,她只希望這一切趕快結束。這些寫在日記裡的事情,無意間被母親發現。她停了一下說:「我覺得被救了一命。」
她哽咽地說,儘管過了20年,「我活著跟死了沒兩樣」。她以為這件事會跟著她進棺材,很多人也都想輕生過,「因為我不知道,我的夢想在哪裡了」。她呼籲其他受害者挺身而出,「妳們不是孤單一人」,也呼籲家長別再把女孩子送到東方,因為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陳培瑜直言,該團權勢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受害者沒有被好好地接住,但只要有人要站出來,她願意繼續提供協助。而在現行刑法上的權勢性侵刑度,竟然比一般性侵害還輕,她也希望透過修法改善。
「妳們真的不是一個人」。陳亭妃心痛地說,這團在台南幾乎很多廟會都會邀請,是頗負盛名的藝術團。因此當她接到陳情時,非常驚訝且難過。她說,很多人說法律追訴會有時效性的問題,但關鍵在於司法願不願意偵辦,要不要成為受害者的肩膀給予依靠,這才是關鍵,呼籲受害者能站出來,她們會持續追蹤、搜集案例。
戴君安說,該教練的事情她略有耳聞,很慚愧在受害者遇到這些事時,不夠努力去了解這些狀況。而她的學生有些人畢業後也加入東方,成為了共犯。在她轉貼相關新聞時,朱姓教練身邊的人要她「不要轉傳不實謠言」。她對此非常不以為然,反其道而行將相關文章置頂。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直言,法律追訴期設限是個問題。許多相關案件都是20、30年前的事。她呼籲對於相關案件追訴期應從成年後起算,甚至是終身追溯。另兒少性侵案件許多都是集體事件,就算曝光的受害者只有1人,也必須進行主動了解。
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校安中心主任張萍強調,杜絕權勢性侵是我們大家的事。文化界裡所有負責人都應被檢視,才能杜絕這些手握資源分配的人,掌握工作機會、利用權勢而一再加害未成年。她也呼籲受害者站出來,希望能在追訴期內搜集更多證據,讓加害者繩之以法。對於刑法第228條規定,也呼籲比照一般性侵刑度辦理,甚至應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