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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國際平台瓜分國內媒體6至8成廣告收入 民眾黨 媒體議價法 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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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於昨(29)日召開「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圖片來源/民眾黨)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於昨(29)日召開「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圖片來源/民眾黨)

隨著數位平台壟斷廣告收益、台灣傳統媒體生存空間被壓縮,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於昨(29)日召開「新聞有價、公平競爭—催生媒體議價法」公聽會,邀集學界與產業界的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如何調整廣告收益分配,以確保媒體產業的長期發展。

在此次會議中,各界代表針對數位廣告收益分配不均、立法進展緩慢、政府部會的協調困難等問題展開討論。民眾黨團期望透過法案推動,使新聞工作回歸公平競爭的原則,並將《媒體議價法》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跨國平台瓜分媒體過半廣告收入,媒體陷入惡性循環

立委林國成強調,隨著社群平台在新聞分發上的影響力不斷擴大,數位平台卻未將廣告收益合理分配給台灣的新聞媒體,形成嚴重的不平衡。

據統計,2019年台灣的數位廣告收入已高達400億元,但其中大部分利潤流向了國際平台。面對此情況,本地媒體被迫仰賴業配、公家標案,甚至是假消息靠攏,長期以來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新聞品質不斷下降。

立委黃國昌進一步指出,數位廣告的收入分配問題導致媒體業者喪失公平競爭的機會,導致傳統媒體與數位平台的競爭環境每況愈下,並且他也強烈質疑,NCC所稱「2022年有線電視廣告收入僅62億元」數據的準確性,並要求政府應對廣告市場數據進行全面審查。

黃國昌強調,唯有建立在準確數據之上的立法,才能有效改善媒體產業的現狀,並為未來數位廣告分配制定公平的規則,有線電視廣告收入自2011年的212億元,一路下滑至目前的150億元,報業廣告也僅剩14.1億元,兩大跨國平台搶走台灣數位廣告6到8成的收入,卻不用落地、不用繳稅,在台灣造成了不公平的競爭。

黃國昌表示,「台灣民眾黨是真心推動法案,絕不打假球,希望專家學者、媒體業界提供建設性建議,以促進媒體公平競爭」。

不只要立法更要立對法!學界普遍認同應「議價先於基金」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指出,若媒體無法獲得合理回饋,新聞產製的內容將日趨劣化,成為低質量的「內容農場」,長期將有害民主發展。

周韻采認為,政府不應將媒體生存寄託於數位平台的偶爾補助,而是應推動立法,確保新聞媒體獲得持續、合理的廣告收入分潤,也就是「議價先於基金」,並直言目前的狀況如「丐幫在分錢」,數位平台如Google擁有龐大資源卻僅以少量補貼維持媒體生計,這樣的模式無法支撐民主社會健全的媒體環境。

台大新聞所林照真教授指出,2021年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全球開始關心相關議題;然近年發生變化,Meta不願付費、Google承諾的經費也下降,成為國內外立法的阻力。相較之下他認為加拿大採用指定制《線上新聞法》相對成功。(圖片來源/民眾黨)
 
台大新聞所林照真教授指出,2021年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全球開始關心相關議題;然近年發生變化,Meta不願付費、Google承諾的經費也下降,成為國內外立法的阻力。相較之下他認為加拿大採用指定制《線上新聞法》相對成功。(圖片來源/民眾黨)

支持民眾黨草案版本的政大法律系王立達教授補充,媒體議價法在全球多國已見成效,特別是澳洲和加拿大的成功案例為台灣提供了立法參考。他指出,若能將基金獨立於行政部門,並由中立的第三方組織管理,如媒體工會和業界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可避免行政介入導致的政治風險。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教授江雅綺則有不同看法,她擔心民眾黨團版本草案,基金跟議價會互相流通,「如果將兩者混為一談,反而可能增加法案的複雜性,導致通過難度提升」

江雅綺主張「媒體議價」與「基金補助」應分開處理,除非新聞市場無法正常運作,才需要政府介入進行調整和裁決,政府不應成為內容的裁決者,以免影響媒體的獨立性和公信力。

學界呼籲政府態度應更積極,公部門「多頭馬車」讓政策推動困難

針對立法進度緩慢,教授王立達直言,行政院的決策層級對此議題的支持力度不足,「找任何一個部會都沒有用,因為只有行政院有權力」,但行政院成立的「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臺共榮發展協調小組」,召集人卻不參與與議價法相關的實際會議,只當「藏鏡人」,還說不知道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意向,數發部的態度詭異,根本無法應對數位時代的挑戰

在公聽會上相關部會也有到場,並點出困境。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陳慧敏表示,數發部對媒體議價立法持支持立場,然而因為META的強硬與在其他國家的爭議、以及相關公會想法也並不一致,「如果各方有共識,我們也很樂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綜合規劃處處長溫俊瑜也直指,由於NCC、文化部、數發部在媒體議題上的權責分工分散,政策推動中形成多頭馬車、過度分工難整合,所以協調上常出現困難,導致立法進展緩慢,例如數發部雖是主責單位,但NCC管廣告跟電視、平面媒體是文化部。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朱砡瑩則表示,文化部重視媒體議價法的進展,並承諾會整理今日蒐集到的意見,希望積極讓這個法案能夠通過」。

給新聞人基本尊嚴,保障新聞從業人員的合理回報

立委吳春城強調,媒體工作者長期面臨高壓且低薪的工作環境,應透過媒體議價法改善媒體人的勞動條件與工作尊嚴。吳表示,新聞產業的健康發展不僅關乎媒體人員的工作待遇,更影響到整個社會的資訊質量與透明度,媒體議價法是回應業界訴求、推動新聞價值回歸的關鍵一步。

最後,立委張啓楷總結表示,整體而言,學界或媒體公會的共識都是「先談議價,再做基金」,他承諾民眾黨團會將大家提出認為有疑義的條文再行研究,張啓楷也提醒數發部要接受改革的挑戰,不要一直裹足不前,否則非但無法跟上時代,還會成為媒體產業發展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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