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23日)辯論死刑是否違憲,直接影響「死刑存廢」。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表達立場:「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但我對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他建議每5年做一次大規模研討,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做出調整,期間則致力營造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喊話若廢死是司法院的「烏托邦」,不能只動口,應該踏實建築理想。
鄭運鵬強調台灣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而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主要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他提到美、日皆有死刑,國人很難接受歐洲的廢死觀念,而大法官們很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評估台灣在這個階段其實不用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
鄭運鵬坦言「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但對台灣司法體系判的死刑也沒有信心,指出台灣存在不少冤案,每一兩年都會消化1件死刑冤案,其中不乏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做冤獄賠償。著名的蘇建和案,劉秉郎、莊林勳與蘇建和各獲542萬1000元,500萬4000元及542萬1000元,共1584萬多元冤獄賠償。
不只鄭運鵬認為還不適宜廢死,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也表態反對廢除死刑,他認為罪與罰要等量,該處以極刑就應這麼做,台灣有綿密的司法審判,所以一定是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才會判處罪犯極刑,若以顧及人權為理由主張廢死,是極少數人的集體虛偽,死刑如果真的廢除,會使法治社會崩解,「廢死是有權者去慷被害人之慨」。
死刑是否違憲辯論,15位大法官因其中3人審理過死囚案或當過辯護人需要迴避,僅剩12人審理表決,因此7票就過半能廢除死刑,最快將在7月下旬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