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做出暫時處分的裁定,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憲法法庭為了護航民進黨政府,竟不顧暫時處分的裁定標準,保護行政官員說謊,不能對其課予法律責任,只能追究政治責任,但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過去在疫苗採購案說謊,現在也仍繼續擔任政務委員,「負起什麼政治責任了?」。
黃國昌在網路節目《國昌直播》指出,憲法法庭19日開庭時,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暫時處分依據,包括憲法所保障的權利遭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具有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避免等,民進黨的4個聲請人都未具體說明清楚,只不斷圍繞在法案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上,讓他不禁想問「國會改革法案三讀到現在,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究竟受到了什麼重大危害?」
黃國昌提到,國會改革法案的目的是要給國會調查權,並要求行政官員備詢時不得說謊。然而,民進黨在立法過程中,不斷散播假訊息與謠言,更聲稱「土風舞社」、「小吃店」等民眾會莫名其妙被傳喚到國會,但目前為止根本沒有人或任何權利,因國會改革法案遭到刑事侵害,或是遭到不可回復的損壞,更別說是具有急迫性,以至於要改快凍結修正案。
對於大法官提出「權衡之下做成暫時處分利大於弊」,黃國昌直言,看完憲法法庭的裁定,他只能用「嘆為觀止」四個字形容,第一次看見裁定原因是利大於弊,「為了幫民進黨的行政部門護航,竟然可以連暫時處分的基本標準都不顧了。」
另外,黃國昌點出,裁定中也提到立法規定行政官員到國會說謊要被處罰屬於違憲,因為行政官員只對立法院負政治責任,若透過立法讓說謊官員要接受處罰,等同於把政治責任轉化為法律責任,將破壞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黃國昌說,大法官竟然在保護行政官員說謊不得課予法律責任,只能追就政治責任。
黃國昌反問「過去在立法院說謊的政治人物、首長又有負起什麼政治責任?」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只要被問到疫苗採購案,當時一律回答有保密條款不能說,結果被發現他備詢時,根本還沒簽保密條款,事後才跑回去補簽,而陳時中說謊不僅沒有被追究政治責任,現在還是政務委員,「大法官講這種話不是很可笑?」(推薦閱讀:獨家》真的是故意蓋廢票拉下賴清德人馬!留下鬼手印的她痛罵新系對鄭文燦冷眼旁觀)
黃國昌質疑,憲法法庭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到底是在保護什麼?難道是保護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在國會說謊唬爛的權力?「現在憲法法庭是在當民進黨政府行政部門的保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