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強調,GL公司一事早在立法院機密專報向國會朝野國防立委報告無誤,絕對經得起檢驗(圖/總統府提供)
近日潛艦國造洩密案引發風波,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指稱,潛艦協力廠商GL公司賣菸草、48天就得標,但隨即遭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打臉是不同公司。對此,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今(8)日也發出7點聲明,強調GL公司一事早在立法院機密專報向國會朝野國防立委報告無誤,絕對經得起檢驗。
林俊憲昨直言,馬文君下限深不見底,「妳不是國防外交立委嗎?機密會議不是有參與嗎?妳明明應該是最清楚正確資訊的人之一,在國會殿堂之上、當著全體國人的面說謊,用意何在?」
台船今發出聲明提及,與GL廠商簽約前,已針對GL提出各位成員的資歷進行審認皆符合資格,且GL出示的輸出許可文件,也經過第三方認證,可證實其有效性,因此,於106年8月與GL正式完成合約簽署。
台船指出,潛艦國造過程,從總體規劃、設計至採購等,悉依照相關法規規定,以最嚴格標準進行,部分媒體、人事所稱GL部分,早在立法院機密專報向國會朝野國防立委報告無誤,絕對經得起檢驗。
台船7點完整聲明如下:
一、台船於105年12月承攬潛艦國造設計案,因屬第一次設計潛艦,必須尋求國外具備設計潛艦經驗的技術專家彌補不足及協助。
二、基於此,台船於106年4月,正式啟動潛艦國造案設計技協評選作業,包含:
1. 選定評選小組委員,共9員。
2. 訂定相關評選辦法與廠商資格如下:
(1)廠商必需於與台船簽約前取得輸出許可。
(2)廠商提供參與的技協人員名單,必需有參與潛艦設計與經驗實績。
(3)依內部陳核程序奉核准後,據以向8家廠商邀標執行。
三、評選過程中,部分廠商資格不符,並未投標,因此,僅5家廠商投標,依評選委員評選結果,最後擇優二家,同時參與最後議約,其中GL廠商為優序一,另一家A廠商為優序二廠商。
四、議約結果,其中A商報價較高,且未取得輸出許可,但GL已提供輸出許可,因此最後由GL公司獲得合約。
五、台船與GL廠商簽約前,已針對GL提出各位成員的資歷進行審認皆符合資格,且GL出示的輸出許可文件,也經過第三方認證,可證實其有效性,因此,於106年8月與GL正式完成合約簽署。
六、潛艦國造過程,從總體規劃、設計至採購等,悉依照相關法規規定,以最嚴格標準進行,部分媒體、人事所稱GL部分,早在立法院機密專報向國會朝野國防立委報告無誤,絕對經得起檢驗。
七、潛艦國造,是我國造船產業、海軍及許多國人及專業團隊的全心投入,才有今日這樣成果,政治操作抹黑應適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