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地方政府研議實施囤房稅,房仲業者指出,在租屋市場需求較大的區域,房東可能將稅負轉嫁給房客,導致租金上漲。因此,政府必須審慎規劃,端出配套措施。
財政部日前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等地方政府開會,盼新北、桃園、台中、高雄及新竹縣市,能仿效台北、台南根據囤房戶數多寡訂定「囤房稅」差別稅率;高雄、桃園、台中與新北近期陸續表態研擬加大囤房稅力道。
對此,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今天受訪時指出,根據目前規劃是「不採全國總歸戶」,讓各都自行決定稅率使用,但由於各地區造價與路段率不同,計算出來的房屋稅也會有所落差。
她說,名下擁有多間房產的屋主除了可以透過精算各縣市稅額,將稅率高的區域房產轉作自用,也可能用過戶給「關係人」方式節稅。
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則表示,為了居住正義,政府有必要抑制不當炒房,但若單靠囤房稅實施,效果恐不大。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全台逾30年屋齡老屋已突破400萬戶,占住宅存量比重超過五成,房屋折舊過半數的房屋相當多。即便政府調高稅率,「房屋稅增加僅幾千元」,效果將相當有限,恐難改善不當囤房。
徐佳馨指出,以過去經驗來看,稅負增加對於房東實際影響不大,政府甚至會給予房東稅負優待。不過,只要區域的租屋市場需求較大,房東就有可能將稅負轉嫁給房客;葉國華建議,政府必須審慎規劃,祭出相關配套,避免無殼蝸牛族先受其害。
葉國華認為,囤房稅實施關鍵在於「稅基」及「適用對象」,像是房屋標準單價、路段率、差別稅率等,調整權限均在地方政府。不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需經議會同意,在選票及民意拉鋸下,預估各縣市實施囤房稅將有頗大差距,對抑制囤房效果恐怕將打折扣。
本文轉載自2021.12.9「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