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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案檢方聲押遭駁回 陳啟昱等5人當庭釋放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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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弊案,南檢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遭駁回。(圖:取自網路)
 
台鹽綠能弊案,南檢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遭駁回。(圖:取自網路)

台南地檢署大動作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台綠前總經理蘇坤煌被控與包商涉共謀詐財,檢方以陳等5人涉特別背信等罪嫌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罪證不足,今(24日)清晨4時30分裁定駁回,陳啟昱等5人當庭釋放,南檢若不服裁定,可提起抗告。

台南地院指出,羈押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均是台鹽綠能公司受到損害,依相關卷證資料,台鹽綠能公司固是台鹽公司轉投資而成立公司,惟2家公司應分別獨立公司法人,且台鹽綠能公司並非證券交易法中所稱已發行同法所指有價證券公司,尚無從認為陳啟昱5人就羈押聲請書犯罪事實,與證券交易法「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及第3款「意圖為自己或第3人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致公司遭受損害達新台幣500萬元」的構成要件相合,加上檢方未具體說明及指出不合哪些營業常規,因而駁回陳啟昱等5人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聲請。

檢方調查,陳啟昱涉嫌授意蘇坤煌,將台南七股數個不適合耕作的土地開發案,以高於市價行情數倍圖利晁暘開發、鴻暉國際施作綠能工程;台鹽新團隊接手後發現,部分農地連台電饋線都沒有,要跟地主解約,竟然得經晁暘開發同意,懷疑其用違約、賠償等名義,將台鹽綠能的錢賠付給外包公司,不平等條約造成台鹽虧損接近3億。

南檢前日發動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偵訊,並聲押陳啟昱等5人,台鹽綠能及相關廠商等6人昨以新台幣10萬到30萬元不等交保,其他被告及證人請回;台南地院昨傍晚召開陳啟昱等5人的羈押庭,經過長達7個半小時訊問,今清晨裁定全都駁回,陳啟昱等人當庭釋放。陳獲釋後不發一言,快步坐上轎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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