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方再次宣布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陸委會今天(31日)在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我方主張兩岸已簽署並生效的協議持續有效,ECFA實施以來有利雙方產業,呼籲陸方以不涉政治前提的建設性對話來處理分歧,停止經貿施壓、統戰分化,共同面對問題並務實溝通尋求解方,方有助雙邊經貿正向發展。
陸委會指出,陸方已將「九二共識」定性為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而台灣普遍民意不認同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
陸委會說,陸方多次表示ECFA是在體現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簽署實施,但實際上ECFA是兩岸依據世貿組織基本精神進行,ECFA序言並明定「本著世界貿易組織基本原則」,且兩岸簽署ECFA後,已依據世貿組織規定,於2011年5月以早期通知方式通知世貿組織祕書處,該項通知內容已公布於世貿組織網站,並附有ECFA協議文本及早收清單在內的各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