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爆發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掀起全國關注,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虐童致殘,加重刑責;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提案,14日已通過門檻,目前已有超過2萬人附議。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今(3/18)回應,虐童若有殺人故意,依現行《刑法》已可依照271條殺人罪最高處以死刑,至於是否有殺人故意,則需視個案情節認定。
年僅1歲的男童「剴剴」去年12月身亡,近日被爆出他在生前遭餵食餿水、站著睡覺、塞水桶、拔指甲等殘忍方式虐待致死,引起群情激憤。網友12日發起「虐童致殘,加重刑責;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提案。該提案13日進入附議階段後,短短1天即達到5千人門檻,獲得通過,目前附議人數已逾2萬人。
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今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質詢前受訪表示,依照現行《刑法》第271條殺人罪規定,虐童時如果有殺人故意,目前本來就可以依照殺人罪最高處以死刑。至於虐童本身到底有沒有殺人故意,要看每一個案件情節來認定。
至於去年底新北市發生校園割頸案,受害國中生父親呼籲修法,主張嫌犯家長也應該負擔連帶刑事責任,蔡清祥強調,相關的民間意見,可以在進入立法程序時,大家共同理性探討、溝通。
此外,憲法法庭日前受理死刑犯提出「死刑違憲」憲法裁判,即將在4/23舉行言詞辯論,外傳與會學者贊成廢死的佔多數,恐影響辯論結果,蔡清祥則強調,這是憲法法庭安排,法務部的立場就是本著初衷,依照法律規定,只要法律規定死刑,且經過判決等程序確定,就會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