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涉及軍中人權及部隊紀律,監委依據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發現國防部推動「性騷擾防治機制」有未盡周延妥善之處;並認定軍中性騷擾事件存在權力不對等、黑數、申訴機制及保護措施不被信任、宣導及督導偏重形式、以及營區環境不安全等五大缺失,要求國防部全面檢討,也將持續追蹤改善狀況。
監委張菊芳、王美玉及王麗珍經過調查後提出的報告顯示,國軍性騷擾受害者以女性占9成;位階低者占6成,但國防部卻並未要求各單位分流實施教育宣導,督導大多也只著重於量化績效並偏重形式,難以見到具體成效。
3名監委表示,國軍強調服從命令,軍中性別比例差距頗大,女性約占17%,而從110到112年的性騷擾申訴人當中,女性就占了將近9成,士官兵占6成;而被申訴人當中男性占了95.6%,軍官(包括尉級、校級和將級軍官)占了三分之一;並有4成案件的當事雙方,在職務上有直接隸屬關係。
再從107到112年成立的案件來看:6成是位階高者對位階低者的性騷擾,顯示國軍性騷擾大多發生在權力不對等的兩造之間。國防部為了強化官兵防治知能,雖然已經要求各單位都要定期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但並未根據不同職級和職務需求,規劃訓練方式及內容,而是以全員統一參加性平座談的方式進行宣講,容易出現流於形式的疑慮。
3名監委也發現,近6年來國軍性騷擾事件發生在於營區內就高達7成,地點包括兵舍、寢室、辦公室、餐廳、軍械室、庫房、教室及會客室。但國防部並未要求各單位、尤其是發生性騷擾的單位,檢視並改善場所存在的風險因子。事實上《性騷擾防治法》經修正後已經明定政府機關或部隊應該定期檢討所屬空間及設施,必要時可尋求外部專家學者協助,打造安全、防騷的空間環境。
至於申訴管道部分,審計部的問卷結果及監院諮詢專家都發現:國軍還是潛存性騷擾黑數、及申訴或保護機制不被信任的問題。發現111及112年軍人遭受性騷擾後超過半年才提申訴者占14.3%,各軍種又以海軍申訴案件偏低;另外監委也從實地訪談發現,「逐級回報」觀念深植在軍中,導致官兵一旦遭遇性騷擾,多半採取逐級向上反映,而非循正式申訴管道,容易引發吃案或洩密的疑慮。
3名監委表示,負責調查性騷擾案並及撰寫調查報告的軍紀監察人員,專業能力也欠缺與時俱進。儘管國防部定期辦理性騷擾調查處理的專業教育訓練,各軍種司令部每年也都舉辦分區座談會,但每年軍紀監察人員參與的比率都偏低,各軍種分區座談會大多也未邀請外部專家授課。
針對監院的調查意見,國防部今年3月回應:後續改善措施包括:著手規劃主管及部屬分流實施宣導教育;優先針對發生性騷單位實施督訪,發掘問題;也將邀請外部專家針對營區場域安全與相關防騷設施進行查訪;在案件調查方面,也承諾會精進軍紀監察人員的法紀意識和專業智能。(張柏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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