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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台灣的人權法治倒退到納粹時期!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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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法官憲法法庭的111年憲判字第14號判決,針對農田水利法是否違憲的判決,今天下午宣判農田水利法合憲並駁回暫時處分。在全部15大法官中,有13位支持 #農田水利法合憲;有2位吳陳鐶、蔡明誠大法官認為農田水利法違憲,而且也支持有暫時處分停其組織改制的必要性。
 
代表全國農田水利會自救會的蘇煥智律師表示:
1、首先感謝兩位不同意見的 #吳陳鐶及蔡明誠兩位大法官,在這一個具有高度人權侵害,卻又具有高度政治爭議的憲法訴訟中,不懼得罪當權者,能夠秉持道德勇氣支持全國農田水利會自救會基層農民(水利會會員)的心聲,在此特別表達高度的感謝!
2、大法官此一判決,形同把台灣的法治水平推回到1937年納粹德國施行農田水利會法時,將德國全國水土協會收歸國有,取消協會自治選舉。但德國在戰後也知道錯誤,已重新恢復其自治公法人的地位。
#而台灣則是反其道而行,將自治公法人取消及財產沒收為國有。大法官此一判決,將台灣憲政法治及基本人權保障水平,倒退了85年回到德國納粹希特勒時代的水平。
3、此一判決甚至遠比日據時代的法治人權水平還要低。日據時代還會尊重人民的結社權及財產權。也遠比國民黨威權時期,對於人民的財產權、結社權的保障觀念更落後。
4、這個判決跟過去許宗力教授、李建良教授(蔡宗珍大法官的先生)所寫的文章顯然是相抵觸。顯然是 #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大法官超然獨立的角色,將受到徹底的質疑!
5、台灣司法改革最大的障礙司法院。台灣的司法院就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體制。其他國家都沒有司法院這種組織。
 
呼籲朝野各黨應共同推動:
(1) #廢除司法院
(2)並立法「確保法官獨立的法官任命制度」。
不應該再由總統透過司法院長來控制法官的升遷及任命。
圖片來源: 公法的斯德哥爾摩鄭候群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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