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6)日公布「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調查報告,報告指方案雖有一定成效,但仍有逾半數投資案件未完成等缺失。經濟部對此回應表示,部分未完成的投資案,係因各項投資計畫自規劃設計、建廠、設備安裝至正式投產,原本就需要3至5年執行期程,尚未完成之案件多屬按計畫推動中,屬正常進度,並非執行不力。
經濟部投資司並解釋,經濟部自2019年起推動投資台灣三大方案以來,已成功吸引逾2.5兆元投資,創造逾16萬個本國就業機會,對我國經濟發展與產業升級具顯著助益。
針對監察院提及部分廠商貸款用途與計畫不符、貸款比例超過規定等問題;經濟部表示,經查25案貸款金額皆符合「不超過投資成本80%」的規定,並已建立與承貸銀行合作機制,加強貸款用途查核。
對於少數廠商使用未登記工廠作為投資地點,已要求於聯審會議審查前比對並加強宣導,防範類似情形再發生。
至於監察院建議廠商應與員工共享投資成果;經濟部表示,三大方案主要目標為促進投資與創造就業,已陳報經行政院核定延長方案並加碼補助,在移工優惠措施中鼓勵企業加薪,帶動薪資與產業升級。
據監察院今天公布「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調查報告;監委賴振昌、蕭自佑、王幼玲提出調查報告指出,經濟部已核定的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截至2024年底,投資計畫合計1,619件,金額合計達2兆4,556億元,具一定成效,但仍有739家廠商因疫情、俄烏戰爭等因素調整投資計畫展延,更有100家廠商終止投資。考量正值美國對等關稅挑戰,經濟部應協助廠商所面臨之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