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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批評北京扭曲二戰文件 中國官媒指意圖以台制中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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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谷立言。廖瑞祥攝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谷立言。廖瑞祥攝

美國在台協會(AIT)13日駁斥中方說法,指中國近期聲稱「二戰期間的國際文件已要求日本將台灣等領土歸還中國」是錯誤敘事,意圖藉扭曲手段支持中方脅迫台灣的行動。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發表長文,控AIT的根本目的是爲「以台制華」製造法理依據,呼籲AIT停止發表任何干涉中國內政的言論,停止爲台獨背書。

《環時》14日發表〈鼓譟『台灣地位未定』極其荒唐且危險!〉一文,指控AIT的未定論是「自欺欺人」,刻意割裂歷史文件間的法理關聯,根本目的是爲「以台制華」製造「法理」依據。

文章稱,AIT的論述「遭島內輿論聲討」,例證是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指控AIT「完全不顧台灣民衆的利益與安危」的說法。《環時》又指控賴清德「與AIT荒謬言論沆瀣一氣」,「不惜將台灣拖入險境」,充分暴露「台獨本質」。

《環時》宣稱,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要求「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以國際法形式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至10月25日,「中國政府正式收復台灣,恢復對其行使主權……絕非AIT口中所謂『未決定』的模糊狀態」。

**事實上,《開羅宣言》實際內容明確寫道,日本應將台灣、澎湖群島等竊據之土地歸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但中共提及《開羅宣言》時,向來擅自將「中華民國」改為「中國」。1945年10月25日對台灣行使主權的也是中華民國,而非自稱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者認為,《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只是二戰期間同盟國片面發表的政策性聲明,不具國際法效力;而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則是戰勝的同盟國與戰敗國日本簽訂,法律位階遠高於其他國際文件。無論是《舊金山和約》,或日本與中華民國1952年簽訂的《中日和約》,日本都僅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權利,並未表明將台灣主權交還的對象。**

《環時》14日的文章也藉機批評賴政府的兩岸政策,包含頒布17項限縮兩岸交流的措施,搞兩岸産業「脫鈎斷鏈」,將大陸污名化爲境外勢力等等,違背台灣民眾要和平、要交流、要發展的主流民意。而大罷免以0比32收場,顯示台灣民衆對「抗中保台」路線的厭倦。

文章接著批評美方,指AIT與賴清德正將台灣推向戰爭邊緣,並認爲AIT鼓吹未定論,實則是爲美國向台出售武器製造藉口。文章延續中共的一貫宣傳口徑,稱台灣是美國遏制中國大陸的「戰略棋子」,「當台獨分裂活動挑釁大陸,台灣民眾必將成爲地緣政治博弈的人質」。

文章最後指稱,AIT作爲美國在台官方機構,必須嚴格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立即停止發表任何干涉中國內政的言論,停止爲台獨勢力站台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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