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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說發現金一萬違憲 吳宗憲:七月半還沒到就見鬼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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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普發現金一萬元違憲,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特別條例是法律案非預算案,到底是誰違憲?(吳宗憲辦公室提供)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普發現金一萬元違憲,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特別條例是法律案非預算案,到底是誰違憲?(吳宗憲辦公室提供)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普發現金一萬元違憲,他要和立委討論什麼叫做合法合憲的審查預算。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七月半還沒到就見鬼了,特別條例就是法律案,「到今天為止是哪國立法院在討論預算?預算書在哪?」還動用國家機器來帶風向,這才是最沒道德的事。

卓榮泰表示,去年7月16日至今整整1年,由在野黨所控制的立院,從未履行預算審查要合憲合法的承諾。因此,他公開希望立院排定議程,讓政院能說明國家財政實際狀況,「我要和立委共同討論何謂『合法合憲』審查預算!」

吳宗憲則說,普發現金一萬元沒違憲、沒違法、有前例、有學者認證,「卓院長把我的錢還我」。

吳宗憲指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是由行政院提案送至立法院,國會其他黨團及立委也提出不同版本,經由院會一讀,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會後因無共識而進入朝野協商,協商再經由一個月的冷凍期仍無共識,最後在院會進行二讀及三讀會的表決而完成合法、合憲的立法程序。

吳宗憲說,不要忘了,立法院現在並不是民進黨獨大,在上一屆民進黨多數時,要過什麼就是什麼,立法院淪為立法局。8年8800億元的前瞻預算,舉債了7701億元,投入了多少水環境建設經費,結果南部依舊淹水,受苦的還是民眾,當初隨便一舉債就快兆元,如今要錢還於民卻一毛不拔。

吳宗憲表示,憲法70條是針對「預算案」,立法院不得為增加支出的決議。但特別條例就是「法律案」,卓榮泰居然一句話說違憲,就可以不發了?他是兼任大法官嗎?憑什麼一句違憲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只要憑行政院長一句話,就可以不用遵守民意代表通過的法律,還有依法行政可言嗎?國家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權力分立的制度,真的快被民進黨破壞殆盡了。

針對卓榮泰說,依照憲法第70條、預算法第91條規定,當立法院要用法律案與預算案增加行政院支出時,必須先行徵詢行政院的意見,但立法院並沒有這樣做,因此已經違憲、違法。吳宗憲批評,這真的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就在114年7月3日,依據黨團協商紀錄,國民黨已經就普發現金一事提出討論,當時與會的經濟部長郭智輝也表示,希望立法院能支持行政院的版本(不普發現金)。這一來一往的討論,就已經是完備徵詢程序了;預算法第91條的「徵詢」不等於「同意」,如果是要行政院同意才能通過法律,那立法院乾脆改隸行政院算了。

吳宗憲再指出,釋字264、391說立法院不能為增加支出的決議,但這兩號解釋內容是針對預算案的討論,「而本次特別條例完全就是法律案,普發現金並非在預算案裡加錢」,而是立法院通過特別條例授權政府發錢。這豈是行政院長一句話不發,就可以不發?到底是誰在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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