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4日)排審由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441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指出,去年有綠委提案變更證交法、企業併購法的犯罪構成要件,試圖幫涉入炒作大同股價的台商鄭文逸開脫,想不到他提案退回後,今天又有人幫鄭文逸創造獨步全球的修法,他從未看過非常上訴能這樣用,乾脆直接修法讓鄭文逸無罪。
許智傑等人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41條文」。草案新增第441條第2項,規定檢察總長於特定條件成就時,「應」提起非常上訴,也新增第441條第3項明定,案件依前項規定提起非常上訴者,執行檢察官應即暫時停止刑罰之執行。
黃國昌質詢時指出,這個修法草案從何而來?2021年大同公司市場派、台商鄭文逸與中國通緝犯任國龍炒作大同股價,不法所得12億5700多萬,去年7月遭法院重判13年半定讞後,他發現整個過程臭不可聞。
黃國昌說,去年4月有綠委提案變更證交法、企業併購法的犯罪構成要件,其中變更要件就是鄭文逸在訴訟中提出的辯解之詞;他當時在院會提案程序退回,因為這個修正案連討論的價值都沒有。
黃國昌再批,去年綠委計謀失敗後,鄭文逸去年7月判刑確定,今天這種提案竟然又跑出來了,幫鄭文逸創造獨步全球的修法,從未看過非常上訴是這樣用的。他把這個法案拿給法界人士看,大家看完後都歎為觀止,乾脆直接修法讓鄭文逸無罪」。
黃國昌怒轟,「到底哪來的膽子,幫這種個案進行修法,真的是臭不可聞。」根本是替涉案人量身打造,斧鑿斑斑。他希望司法院、法務部講清楚,贊不贊成這修法?王梅英、黃謀信回應,她們都反對這個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