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負責總統府衛戍任務的憲兵211營時任中士賴重宇、中士黎育爾、下士林裕凱,以及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上兵陳文豪,因貪圖錢財被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從2022年4月間起,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內秘密文書,轉傳給中共情工人員,4人共獲取不法報酬184萬元;台北地院今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將4人各判處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
合議庭判賴重宇7年、黎育璽6年8月、陳文豪6年5月,皆褫奪公權6年;林裕凱5年10月,褫奪公權5年。追徵沒收犯罪所得賴46萬元、陳45萬元、黎66萬4100元、林26萬5900元。
賴、黎、陳3男於檢方發動搜索前皆已退伍,林男去年8月被收押後被依法停役。
台北地檢署調查,賴、陳2人於2021年底至2022年初間起,結識被中共情工吸收的台灣籍黃姓男子(通緝中),接受黃男的金錢報酬引誘,答應提供軍中秘密。
2人自2022年4月起,由陳男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內的公務上應秘密文書,轉傳給賴男,賴再轉傳給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
2023年3月至8月,陳男還以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沒有提供軍中資料賺錢的意願,所幸被徵詢的現役軍人未應允,陳男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
賴男自2022年10月起,也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的秘密文書,轉傳給中共情工人員,後來他調離原單位,又引介同單位的黎男給同夥,黎男於2023年2月間以手機偷拍文件,轉傳中共人員。
黎男退伍後,又引介同單位的林男承接販賣機密的工作,林男去年1月起以相同模式轉傳秘密文書給中共人員牟利,4人因提供資料機敏程度不同,每件各獲取不同報酬。
北檢去年8月收網,4人都被收押禁見,去年12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國家安全法之「為中國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或電磁紀錄罪」起訴4人。
4人皆於偵查期間認罪,台北地院今宣判。4人目前都在押,陳文豪提解到庭聆判,審判長判後問他是否了解,他點頭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