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面對法官質疑強調「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柯文哲獲准交保,台北地檢署可以抗告。(圖/記者林啟弘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被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在接押庭上,法官認為主要理由為本案重要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無繼續羈押必要。北檢面對法官質疑強調「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柯文哲獲准交保,台北地檢署可以抗告。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咬定,檢方指控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在2022年10月到2023年1月間,親自交付1500萬元給柯文哲,卻沒有證據證明柯在何時何地收錢,反指先射箭再畫靶、拼湊金流入人於罪;另外律師也指出,檢方指柯收朱亞虎用人頭支付210萬政治獻金,是非法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對價,但「檢方說20%容獎價值逾200億元,210萬僅佔萬分之一,跟行賄行情7%到10%不成比例」。
檢方反駁指出,林洲民(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都發局長)證稱柯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林明白向柯告知京華城改建案位於商業區、屋齡未達都更年限,不能適用都更獎勵,柯仍執意推動。檢方喊話「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
歷經近5小時審理,柯文哲辯護律師以稱,柯有高血壓、心律不整和心臟電燒病史,繼續羈押恐危及生命,而柯爸已93歲高齡,目前又因肺炎而命危,即使北所同意探視,家屬仍希望柯文哲能夠回家。
北院今天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