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媒體今(18) 日揭露民眾黨高層陳智菡、許甫夫妻與北市議員黃瀞瑩、發言人吳怡萱等涉發送競選小物折扣碼抽佣,,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陳智菡、吳怡萱出面反擊道,賣木可小物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並非不是政治獻金;對此,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痛批民眾黨試圖洗白,「這種法盲的話講給自己聽就好,講給檢察官跟大家聽會被笑死。」
林延鳳今(1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民眾黨不懂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我可以幫忙找出監察院的函示資訊給你們參考」;林依據內政部100年10月25日的函文,整理成白話文解釋如下:
1. 候選人或政黨要辦餐會、義賣、演講會、演唱會等活動來募集政治獻金都可以,但重點是必須依法申報、收支要逐筆紀錄並存入專戶。
2. 募款餐會與義賣品項所得必須「全額列為政治獻金收入」。
3. 即使有「不相當對價之給付」也屬於政治獻金範疇。也就是柯文哲辦募款售票演唱會ㄧ張8800元必須列入政治獻金收入。
林延鳳表示,結論有3點,第一,「請民眾黨以為用『賣木可小物不等於政治獻金』來為自己洗白有用,這種法盲的話講給自己聽就好,講給檢察官跟大家聽會被笑死。」
林延鳳接續表示,第二,「 請問競選期間有領薪資給付的人,販售你們候選人的小物還要再領木可的勞務報酬,還敢說木可跟你們民眾黨沒關係?這代表小草捐的錢被你們拔好幾層皮,募款小物沒有入政治獻金帳戶,沒有用在選舉而是淪為柯文哲的私房錢,甚至用來買房,小草們情何以堪?」
林延鳳最後表示,當時賣衣服賣小物、開演唱會等收入都是進木可,競總還要付授權金給木可,然後木可再把錢匯給柯文哲以及支付費用給民眾黨這些有領薪水的人,「這有沒有洗錢的疑慮?果然民眾黨的思維跟作為都如此與眾不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