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涉光電弊案遭通緝,導致台鹽損失高達新台幣11億元。台南地方檢察署4日正式對陳啟昱發出通緝,檢調強調將火速把陳啟昱照片、資料送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呼籲民眾協助查緝,但現在過了8天,刑事局今(11)日表示尚未接獲檢察官請求製作陳啟昱查緝專刊的公文。南檢書記官今天下午主動聯繫本局偵查科承辦人,待收到文後將會立即簽辦協助發布要案。
根據檢調調查,台南一家綠能公司疑藉綠電業務,與光電業者共謀不法款項。台南地檢署去年10月22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台綠總部等32處場所,約談陳啟昱、台鹽實業公司前總經理蘇坤煌等34人到案,並聲押陳啟昱等多人。然而,台南地院於今年1月1日召開羈押庭時,陳啟昱並未現身,南檢前往其位於高雄旗山、橋頭的住處逮捕,但都撲空。
台南地檢署認定陳啟昱逃亡、藏匿,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其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儘速自行到案。南檢當時表示已將陳男照片資料送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呼籲全國民眾協助查緝。然而事隔8天,刑事局卻尚未收到南檢要求刊登陳男查緝專刊的公文及相關資料。
對於是否啟動防逃機制,註銷陳啟昱的護照,刑事局表示註銷犯嫌護照的權責在於檢察官,需由檢察官發文向外交部申請註銷,並非刑事局的權責範圍。目前,檢警仍在全力追查陳啟昱下落,盼儘速將其緝拿到案,以釐清光電弊案真相。
台南地方檢察署表示,書記官於本日下午主動聯繫本局偵查科承辦人,將以電子文函發,本科目前整備簽文,待收到文後立即簽辦協助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