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日前再度被裁定延押,而《鏡週刊》今(5)日報導指稱,法院裁定延押的理由包括柯文哲「在市長室收受威京集團1500萬賄款」等等。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節目《阿姐反抗軍》中表示,《鏡週刊》的報導應該都是出自於北院裁定書中的內容,但「看起來比較像是側翼在辦案」,直嗆北院的法官素質之低。
《鏡週刊》報導指出,柯文哲被法院裁定延押的理由,包括其在市長室及京華城動土典禮中,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共1500萬元的現金賄款;坦承政治獻金是由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來管理;以及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有能力與柯文哲隔空串證等。
黃揚明對此表示,《鏡週刊》會這樣寫的邏輯,就是因為這些內容,應該都是出自於北院延押柯文哲的裁定書,「我只是覺得現在法院的裁定書,比較像是側翼在辦案」,假設裁定書中真的有如報導所述的這些內容,那北檢跟北院的法官「素質之低」。
黃揚明提到,之前柯文哲收押時,《鏡週刊》就獨家報導其裁定書的內容,例如「1500小沈」就是出自那裡;但裁定書正常情況,只會有檢辯審三方能拿到全文,一般人是看不到的。
黃揚明指出,而這次《鏡週刊》報導的裁定書內容,還有一段是北院批評柯文哲,「甚至顯露一副君臨天下、睥睨一切、無視人間律法、凌駕法律之上態度。」、「反觀歷任總統無論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不管卸任或在任時、有無在押、有罪無罪,遇司法案件,都以尊重司法程序為優先。」
《鏡週刊》報導的裁定書續指,「而柯文哲是落選的總統參選人、在野黨主席的被告,先破壞司法威信、褻瀆國家司法權一番,故意型塑自身為政治犯、良心犯;連羈押於看守所,即恣意拒絕出庭,又何能期盼他於出所後,能遵期到庭?……等同逃匿。」
對此,黃揚明反酸,北院講到這個程度,會不會有點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