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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聲:翻譯炎亞綸,漂亮的文字技巧如何帶風向。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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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炎亞綸事件之前,想先問問看大家有沒有去過賭場,如果你有去過的話應該會發現賭場裡面是沒有時鐘的,之所以有這樣的設計是為了讓多數賭客在這個場域裡面迷失時間感,這樣他們就不會意識到自己應該要離開。這個做法有效地為賭場每年增加不少營收,而且賭客在其中渾然不覺,他們感受不到少了什麼。
 
這個概念叫「場域設定」,透過拿掉時鐘,讓你失去時間的感覺,進而把重點放在眼前會閃爍和發出聲音的機台上。同樣設計接收者該抓出什麼重點的技術,在傳播學中,其運用概念的專有名詞為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 。
 
簡單來講,透過一些框架和說法,我們可以很輕易的被寫作者帶入到特定的文字場景之中,讓他們看見寫作者加工後的角度。這篇文章我們就是要透過三個很明顯的設定,去解析炎亞綸都運用這些技巧,如何輕巧的避過那些對他不利的內容,又會在讀者身上起到什麼樣的效果,好讓他可以收穫足夠避難的風向和聲量。
 
炎亞綸在文章中光是第一段就塞了不少東西,為了轉移關係裡智識成熟者對涉世不深者侵害的卑劣性,他屏棄了受害者在發文中敘述的當年自己16歲,換言之完全就是未成年的視角,轉而把這段故事定位叫做「因為我是戀愛腦」以及「在感情上我有很多的偏差、扭曲的作法」。

這樣的敘述讓讀者毫無防範的就陷入人們閱讀多數愛情故事時,必然會出現的窠臼之中,也就是理所當然的忽略主角們的年齡。(你看哪個愛情故事想過他們的年齡呢?)

 
這個策略輕巧的置換掉這名自述並沒有良好的情感能力所以傷害他人的年長男性,也就是當時 32 歲的炎亞綸本人,其實是主動追了一個 16歲的高中生並在違法情況下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同時,讀者接收到以「感情」與「戀愛腦」鋪蓋文章的打底資訊後,更容易認為這個事件必定就是要以「愛情」為背景拉開序幕的內容了。
 
尤其,當時受害者第一次上台北,人還未成年,這麼重要的訊息,炎亞綸卻隻字未提。
 
炎亞綸偷偷讓讀者戴上愛情濾鏡,用我們過去對於戀愛的嚮往或者是影視媒體小說的渲染作為他的讀者第一次認知該侵害事件的方式。

畢竟對多數人而言,但凡談到愛情,就常常可以合理化一些不合理的行為。

有了這樣的背景後,炎亞綸第二段略顯粗糙的去寫到「一切都是情侶間應該有的樣子」,並以自己為對方付了房租、付了機票,甚至在第四段裡提到自己與對方保持著關係,還曾經幫忙宣傳過活動為佐證。當然,這三段看起來沒有什麼的論述其實都是有意為之,主要的效果就是讓大多數人感覺兩人的關係曾經非常得好,是真的有愛過的情侶,並且在分手之後應該也有過不錯的和平。

全文看似溫柔,其實語句背後藏著的概念都很傷人,即便開頭是謝謝對方願意說出來,第四段是謝謝對方面對不成熟的自己沒有斷掉聯絡,你都可以看得出來,他其實並沒有感謝的意思,更多是透過這樣的謝謝語彙,去營造自己的付出和堆疊不利於對方的資訊,好讓「只是愛情」的定位坐實。

 
同時,藉著這段文字,他還反向在讀者的心中埋下懷疑的種子,去引導閱讀的人發現原來在分手之後他們之間仍然有看起來很友善的往來,那所謂的爭議到底還存不存在?更進一步來說,這就是直接地帶起風向,使觀眾容易討論這個受害者夠不夠格做出現在受害的位置上。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這個事件只是戀愛過程的糾紛,是不是就比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強制性交並且偷拍來的輕微很多。是不是如果真實事件只是發生到這個程度,而且對方還很有誠意的道歉、說自己腐爛且主動去諮商的話,多數的粉絲都很有可能會原諒呢?事件也能快速消停呢?
 
定調爭議為愛情,這是文本中第一個潛在設置。
 
炎亞綸的描述裡出現最多的是「感情」,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數一下文章裡面最常出現的字彙是什麼,和分別次數有多少。如果你可以接受我幫忙計算的答案的話,你就會發現這些鋪成很有用,因為在感情為前提的背景之下出現的私密影像紀錄即便不應該,卻也更容易被大家理解。
 
簡單來說就是有錯,但更容易被歸為小錯。
 
在這一段上出現了第二個重要的設定,就是他忽略了到底是誰造就了這個結果,也忽略了受害者在發文裡很明確地說過自己不接受拍攝的事實,把錯誤怪給「修手機的時候被外流」,而不是違反他人意願拍攝的自己。

不僅如此,他還把焦點放在自己盡最大的能力請律師下架影片,以及著重強調自己的心神深度受到影響,影片外流一事像是一個不定時炸彈,是不是折磨著炎亞綸本人。完全忽略了當時受影響的高中生在校園裡幾乎抬不起頭,嚴重到需要休息兩年,甚至在媒體新聞上屢次出現。

受害者的痛苦和炎亞綸作為始作俑者應該要負擔責任究竟如何履行他隻字未提,只想用「心甘情願負責」這樣的漂亮話來騙粉絲而已,通篇講的好像絲毫不受波及,曾被受害人保護過的他在這個過程中才是最大的受害者,目前已經大徹大悟而且努力的尋求各種幫助和諮商。

 
問題是 32 歲的你憑什麼以自己不成熟為藉口,拿未成年人的青春,做你人生覺醒的轉捩點,又憑什麼只談自己痛苦不敢面對他的。
 
本篇回應內容中絲毫未提到受害人曾明確拒絕性行為中攝影,並言之為底線,但炎亞綸本人卻在答應他後偷拍才導致流出影片的遺憾,這樣至關重要的細節。也沒有正面回應受害者在文章中提到,如果影片流出來就要請黑道來解決它的明顯威脅。明顯與炎亞綸文章中佔比三分之一的多句大徹大悟和坦承,諸如「我曾經是個很糟糕的人」,以及「我知道我該面對、不逃避」等悔悟的態度背道而馳,明顯是打著道歉和反省的大旗,實焦點轉移之實。
 
的確,聲明中炎亞綸有道歉,但只找了最微小的事與大眾表示對不起。逃避事實不回應實在說不上真誠,更多是在表演歉意而已。
 
整體第二大段落忽略多項指控且不澄清後,主力切在炎亞綸的痛改前非和努力上,受害者在其中的重要性被無限弱化,甚至被迫成為「我是真心悔過、誠心面對自己,不想再辜負自己,辜負給過我溫暖和關心的每一個人,這就是現在的我。 」中的背景故事。這麼做不外乎是因為「重生」後的他,就可以跟過去的自己切割,重新再做一個值得被支持的好人。
 
由此可見,在道歉裡如此自戀,就是為了不把關注點設在犯行,而是錨定自己的蛻變。
 
有沒有改我不知道,畢竟此案件也就是五年前的事而已。
 
這裡順便提醒一下大家,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屬於《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管理範疇,炎亞綸因為對方滿十六歲幸運閃過了;《刑法》第 221 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則可以針對強制性交的部份;拍攝未成年人的性愛影片則是歸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裡。後者為非告訴乃論的罪責,也就是得知這個消息後檢察官就可以開始調查,讓事件進入司法程序了。
 
整篇文章內,最後一個設定其實用的非常巧妙。這個概念可以用一個問題串起整篇內容,請思考看看這篇文章究竟想面對的是誰?
 
如果說面對的人是他的粉絲和觀眾,最後根本就不需要提到「 如果你願意的話,我願意再當面跟你道歉」的專屬性說法,可是如果說面對的是受害者的話,整體文字上對受害者的著墨其實非常少。如果我們用比例多和少來區分是想要跟誰對話,就會發現最後看似暖心的溫情喊話,其實根本就不是要講給受害者聽的。徹頭徹尾,這篇疑似寫給受害者的文字,完全是炎亞綸在假想的受害者面前演戲給萬千觀眾看,這個時候他雖然要跟對手互動,但更重要的永遠是觀眾的目光。
 
為了觀眾的目光,炎亞綸選擇獻祭16歲少年的傷痛當作他浴火重生的燃料。
他很清楚粉絲需要偶像在公關危機中的定調和表態,因此認了小錯後,用感覺是想要負責的態度來落筆,讓粉絲感覺重生後的炎亞綸和之前不同,願意面對也有想要承擔,其蛛絲馬跡可以很簡單的從整篇文章中絲毫沒有提及對受害人的有效致歉和補償看出來。畢竟是做做樣子,所以該如何承擔的具體措施,或是直面對方痛苦的部分自然就沒有炎亞綸本人想要透過描寫自我成長,以澆熄憤怒來得更重要了。
 
最後設定的重點,是嵌入在受害者在這個文字脈絡中,作為襯托炎亞綸蛻變與負責的靶子。
 
這篇文字和鋪排的脈絡以及其中的一些設定是真的寫的很好,很多東西不仔細看根本抓不出來,而且在態度上面又很端正,處處有道歉的痕跡,即便根本就是抓了一件子虛烏有的事情來道歉,但多數人(尤其心理已經想支持但在等炎亞綸表態者),可能根本無法或是不想分辨歉意有沒有道在點上。
 
尤其炎亞綸其實把事件變成是感情爭議之後又釋出了一個過分隆重的道歉說法,讓大多數人一知半解的人不僅接受,甚至可能感到同情。
 
之所以會特別想要寫這篇文,是因為我想協助弭平關係的不對等。雖然我沒有在分析的脈絡裡面說,但是一個16歲的未成年高中生面對到32歲的偶像求愛,明顯就是一個權力的不對等。即便到了現在, 21歲的小網紅在面臨到一個幾百萬追蹤數的偶像層級人物,兩邊說法不同要澄清時依然是聲量不對等的。受害者接下來若想要自清,就只能透過不斷地在媒體和各種支持炎亞綸的人面前撕裂自己的傷口,讓大家看看恥辱而且鮮血淋漓的往事,反覆被流量來源鞭笞,才有機會搏得一絲理解。
 
我不喜歡這樣的事。

越多清楚發生什麼事情的人,就有越多潛在的支持者,也會有越多人知道這個時代裡我們對於明星和藝人的要求不應該這麼低。他們不該因為有比較大的光環或者是比較好的資源背景來做文章的推動和輿論控管就輕易下樁,擁有某些能力和天份的人不應該在道德層面總是高高被舉起,輕輕地被放下。
看著炎亞綸貼文底下滿滿的支持和加油,我其實感到非常的撕裂。如果他們是因為看不懂所以接受這個說法的話,我希望他們能夠知道,文字意涵中,這一切到底在發生什麼事。
 
如果我們希望能夠有一個更好的環境,就必須把握機會撐著每一個帶證據走來的受害人。畢竟,是他們的勇氣和聲音,才有機會讓未來的生活環境可能更值得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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