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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網路性暴力!國教署落實師生性平教育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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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五不防護守則_大圖

 

隨著網路的普及,隱身網路中用惡意文字或圖片影音等帶給當事人難以回復傷害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更值得關注。為重視此議題,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110年2月3日發布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類型及其內涵說明,並將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列入「性別平等重要議題」。教育部國教署也透過宣傳「五不四要」(「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以及「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防護原則,提醒大眾不要成為網路性暴力的加害者及被害者,保護自己、尊重他人。

國教署說明,行政院所發布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10個類型,教育部已建置於校安通報系統通報次類別並函發學校周知,學校發生疑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雙方當事人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應依性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勾選適切類別進行校安通報,並依性平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學生權益。

今日的學生多數成為「數位原住民(Digital Native)」,手機和平板等工具幾乎是生活必需品,使用臉書、IG、LINE等社群軟體儼然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類似性私密影像外流、數位跟蹤騷擾、仇恨言論散播、Deepfake換臉事件層出不窮,讓受害者都是不可抹滅的傷害。

因此,國教署除積極辦理相關研習外,也持續發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議題融入課程教案示例,以提供學校教師參考運用。並透過多樣性教育宣導課程,傳遞「五不四要」防護原則,並提醒若遇有私密影像外流,應儘快尋求「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或「衛福部私ME-成人私密照申訴服務網」協助下架,提升學校教職員工對此議題的敏銳度及辨識能力,並保障遭受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被害學生權益及人身安全。

國教署表示,每個人都應該要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界限,提升媒體識讀能力,強化法治觀念,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胡薇倫    電話:(04)3706-1311 電子信箱:e-e105@mail.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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